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合肥市2015年下半年自考外省成绩转入归档工作安排

2015-10-23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时间:11月12日—13日

  地点:市教育考试院东楼一楼

  提交材料:

  1、登陆转考查询(网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若结果无误,请写上“以上信息校对无误”和联系电话,签名确认

  若结果有误,请标注错误,并写上正确的信息和联系电话,签名确认

  2、合肥市准考证复印件(或打印考生服务平台带照片考生信息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外省准考证或合格证(成绩证明)复印件

  5、转出省出具的转考介绍信(或外省网上转出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打印件、复印件请使用A4纸,且按照上述顺序装订,若有多次转入,请分开装订,每转入一次,提交一份材料。)

  注意事项:

  1、我省不接纳外省转入的免考课程成绩,凡有免考的课程成绩的考生,须根据我省有关免考政策文件重新申请认定。

  2、外省转入我省的合格课程成绩,必须是在转出省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课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在我省按国标课程及代码予以认定归档:

  ①附带国标代码的课程;

  ②课程名称和国标代码课程完全一致且学分等于或高于国标课程。

  ③不接受外省通过的上机、实践、及毕业论文成绩,该类课程须在我省备考取得;

  ④外省转入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归档的须考生重新到外省申请修改信息并重新办理转入手续。

  3、在我省未取得合格成绩的,一律不予转入归档;

  4、外省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成绩,仅作为其在我省申请毕业时使用,此成绩不予转出外省,因此,若考生在合肥申请毕业,再将成绩转入,若只是在合肥考试,无需将成绩转入;

  5、本省范围内不需办理转入手续,外地市考生在合肥参加考试,只要在合肥作新生报考,合格成绩全省通用;

  6、在我省专科需通过5门、本科需通过4门方可转入申请毕业

  7、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我院办理,逾期不再补办,下次办理时间为2016年5月中上旬。

  转出办理:每年3月和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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