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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铜陵自考毕业申请须知

2013-11-16    铜陵自考网

  一、铜陵市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办理时间为:11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请毕业的考生下载并填写《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

  二、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2、所有考试通过科目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退还);

  3、课程(含论文和实践考核)合格证或网络查询成绩表,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办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部分遗失材料的考生可持相关证件直接来我办申请。(查询网址:以及主考院校自考网);

  4、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6、免试申请必须符合《安徽2013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证书、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等)及复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根据我省现行的毕业生审理办法,为方便考生,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无须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申请。其他非等级证书免试按规按期提出申请。

  三、办理程序

  1、考生持上述材料和《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先到机房①号窗口领取《毕业申请校对单》;

  2、到②、③号窗口进行登记、接受初审并上交材料;

  3、经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在④号窗口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

  四、《毕业申请校对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直接在表上更正即可,但必须提供原始材料备查。

  五、毕业生请于2013年1月16日凭发票到市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A4单面复印,并在复印件正面写明准考证号、申请专业和层次。)

  注意事项:

  1、外省转入的成绩须在11月25日前到省考办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安徽自考网上能查询相关信息。

  2、凡在铜陵没有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铜陵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现场办证(领证),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附件: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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