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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财政学考点: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

2013-10-24 15:35    网络

  减除方法主要有: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

  (1)低税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重复征税的数额,但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单独采用低税法的国家很少,只是一些国家采用其他方法时作为辅助。

  (2)扣除法: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

  (3)免税法:使国际重复征税得以彻底免除,会使居住国利益损失较大,所以采用免税法的国家很少。

  (4)抵免法: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于居民管辖权,是目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更有效的方法。

  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方法:

  ——直接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抵免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抵免限额的规定,有三种方法: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

  ——分国抵免限额

  ——综合抵免限额:可以使纳税人在不同国家发生的不足限额和超限额部分相互抵消,纳税人可获得更大限度的抵免。

  ——分项抵免限额:实际上是对综合抵免限额的一种补充。

  (5)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税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补征。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的延伸。也可以说,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内容的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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