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笔记串讲

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实用新型

2014-04-29 16:19    自考365

  实用新型

  1、实用新型,也称“小发明”,其定义因国而异。

  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

  (1)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

  (2)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不能是气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

  (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4)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而不能是不可移动的物品。

  3、对实用新型给予专利保护,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1)有利于产品的改造和市场竞争;

  (2)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积极性;

  (3)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

  (4)有利于对小发明尽快地提供保护。

  更多更全复习资料请见自考365网校《知识产权法》课程辅导。

  若您在自考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

  2014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库”手机应用免费下载中!海量试题 随时自测

  第一时间获得试题、报名时间、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自考365网校官方微信

分享到:
小自考
你可能喜欢
相关问答
更多课程推荐
全国自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