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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2013-10-10 14:37    自考365

  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发生:婚姻成立

  以婚姻为中介,配偶一方才与配偶另一方的亲属及双方的亲属之间发生姻亲关系。

  2、我国《婚姻法》未规定姻亲关系终止的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后,姻亲当事人双方是否保持姻亲关系自便。《继承法》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论再婚与否均可作为公婆、岳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不影响子女的代位继承。从立法精神可见,姻亲不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终止,也不因生存配偶一方再婚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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