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笔记串讲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

2015-04-07 14:36    自考365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识记)和续展(简单应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与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的注册有效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二)注册商标的终止

  1.注册商标因注销而终止;

  2.注册商标因撤销而终止。

分享到:
小自考
你可能喜欢
相关问答
更多课程推荐
全国自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