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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串讲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15-04-01 14:20    自考365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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