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笔记串讲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2015-03-30 16:44    自考3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享到:
小自考
你可能喜欢
相关问答
更多课程推荐
全国自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