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0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1.为什么要进行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等教育考试改革提质增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以下简称《清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各省(区、市)和军队考委以此为依据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制定考试计划、组织考试实施,并妥善平稳完成新旧专业过渡。
2.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坚持标准引领,适应社会需求;坚持规律遵循,体现自考特色;坚持稳妥谨慎,实现平稳过渡。
3.新考试计划是如何确定的?
《清单》《规范》出台后,我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积极借鉴有关省份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实际,依托各主考学校修订完善专业考试计划(停考专业除外)。新考试计划修订过程中,我省组织开展了实地调研,重点围绕选设课程设置、教材选定、课程顶替等重难点问题先后召开两轮专家论证会专题研究,确定新考试计划并印发实施。
4.本次新考试计划公布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调整专业的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专业计划对应衔接表、教材明细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查看新版专业计划>>)。飞行器制造工程等专业,由于相关专业规范暂未公布,专业新考试计划另文公布,此类专业在新考试计划公布前,考生仍按旧考试计划报考。停考过渡期专业不再公布新考试计划,考试、毕业等相关安排按停考文件执行。建议考生抓紧时间完成考试、论文、毕业与学位等,停考过渡期结束后将不再安排。
5.调整后如何体现专业方向和专业特色?
自2018年起,自学考试专业登记须使用《清单》内的规范名称,专业名称中不得增添专业方向。在遵循专业规范的前提下,我省制定新考试计划时进行部分课程的差异化设置,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主考学校的学科资源状况灵活设置具有该校特色的课程,体现本地本校的实际人才培养定位(相当于专业方向)。
6.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课程是如何设置的?
《规范》中列出的必设课程必须设置。选设课程根据人才培养需求以及主考学校的专业特色情况,在《规范》列出的推荐选设课程中设置,也可自主灵活设置我省相应专业层次已开考课程或新增更能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的课程;原则上首选设置原专业课程,原专业课程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可设置新增课程。
7.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各专业毕业标准是否有变化?
《规范》明确各专业毕业标准最低要求。专科层次: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设置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专升本层次: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设置考试课程不少于13门。本次调整后,应用型专业和社会型专业考试计划一致。
8.教材如何选用?
本次调整中,凡课程为现行开考的,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原则上沿用现行使用的;《规范》新增的课程(含实践课程、毕业环节),国家统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由全国考委统一选定,其余课程由我省选定,通常根据教育层次及类型的不同,选用有差异性、应用性、实用性强且适合自考生学习特点的教材。
9.新考试计划从何时开始实施?
自2025年10月起执行新考试计划,旧考试计划同时作废。自2025年10月起,按照新考试计划课程安排考试,不再安排旧考试计划课程考试。
10.新旧考试计划过渡期是怎么安排的?
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过渡期为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过渡期内,考生按照旧考试计划考试,按旧考试计划申请毕业;2025年10月起,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考试。2025年12月,毕业办理最后一次按照旧考试计划申办;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11.执行新考试计划前考生考过的旧课是否还有效?
继续有效。2025年执行新考试计划后,在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进行课程顶替基础上,在籍未毕业考生根据专业新考试计划报名参加未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按照新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12.什么是课程顶替?
课程顶替是指使用已取得旧考试计划合格成绩的一门完整课程,按照课程顶替规则顶替新考试计划课程。
13.课程顶替的原则是什么?
本次课程顶替分为“对应顶替”和“选择顶替”。新旧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课程以及统考课程在“对应顶替区”,原则上按照“1门顶1门”的方式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自动顶替;其他课程在“选择顶替区”,原则上按照“任意一门顶替一门”的方式由考生自主选择顶替。课程对应关系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
14.课程顶替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新旧课程顶替中“对应顶替区”的课程无需考生办理手续,系统会自动提取旧考试计划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新考试计划课程。“选择顶替区”的课程需要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提交申请,具体操作办法另文发布。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完成自主“选择顶替”,信息系统将按规则自动顶替。
15.课程顶替能否跨专业进行?
课程顶替只能在同一专业中进行,不同专业的课程顶替规定不同,不能跨专业进行。
16.2025年10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是否需要课程顶替?
2025年10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考试计划要求参加考试,无需进行课程顶替。
17.专业计划调整后英语(二)的学分变化是否引起替代课程规则变化?
专升本层次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已经替换为英语(专升本)(课程代码13000),由原来14学分降为7学分。自2025年10月起,英语(专升本)课程顶替由本科专业中3门专业课降为2门。
18.专业计划调整后英语(专)是否有替代课程?
自2025年10月起,英语(专)(课程代码13124)可由专科专业中2门专业课进行替代。
19.已停考专业的课程成绩如何使用?
已停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继续有效。考生可从现行开考专业中选择同层次相近专业,按照我省自学考试课程转免考相关规定将已通过课程成绩转入相应新专业。剩余未通过课程根据相应新专业考试计划,选择新专业课程设置内课程报名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从相应新专业申请毕业。
20.新考试计划实施前考生已考完全部课程可报论文,新考试计划实施后是否影响?
2025年10月前,考生已考完全部课程,可以按照旧考试计划申报论文和毕业。2025年12月,毕业办理最后一次按照旧考试计划申办;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申报论文及申请毕业。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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