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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意事项

2021-10-1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将于10月16日、17日、23日举行。考生从10月11日开始可在上海招考热线()上查询并下载打印纸质版准考证和座位号。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次考试的注意事项,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下半年(79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防疫提醒》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http:///page/04100/20210928/15699.html)

若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未离沪),或未按规定填报、无法提供“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或未及时提供相应材料及有关报告等,导致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缺一不得进入考点: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电子图片、复印件无效)

2. 纸质准考证和座位号(电子图片无效)

3. 纸质“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打印签名方为有效)

4. 上海“随申码”绿码(手机当场展示)

5.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未离沪)(手机当场展示)

(三)因疫情影响,外来车辆与陪同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自驾考生至少提前90分钟抵达考点(校园内不提供停车)。

(四)考前 14 天起,考生非必要不离沪。若考前 14 天内有离沪情况或外省来沪赴考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当场生成的电子版),无法提供报告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友情提醒

1. 所有考生入考点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以及防疫组织安排,积极配合、有序接受身份识别、体温检测。考生入场时应注意采取分批形式,严格控制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除核验身份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自备),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2. 考生出行前请检查好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备,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好临时身份证;

3. 本次考试每场均需提供一张“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交给监考员,当天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请事先准备好两张“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4. 请仔细查看各科考试所在的考点,以免跑错无法考试;

5.为更方便地出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考生可以用支付宝或随申办APP申请“随申码”,用微信申请“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6. 请提前关闭手机中的闹钟。在考场内,关机状态下手机铃响也将被认定为作弊。

7. 每场考试结束后,请务必清点整理好证件及相关材料,以免因遗失而耽误后续场次考试入场。

三、考试考点安排

请考生提前勘察考点,注意时间节点,以免影响考试!

本次考试安排在我校奉贤校区(以准考证上的座位号信息为准),考生请注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可分别从海泉路100号和海泉路500号校门进入。

由于疫情防控要求,非考试人员均不得入校。校园内不提供停车,为确保考场周边环境安全、有序、道路畅通,学校周边停车请服从公安及安保人员指挥,希望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公共交通(仅供参考):

a.乘坐“地铁+公交车”到达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的出行方式

乘坐“地铁+公交车”到达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的出行方式

先乘坐地铁5号线到达奉贤新城站(3号口出站)(莘庄站至奉贤新城站约需50分钟)——再换乘公交车

公交20路:在奉贤新城地铁站上车,在应用技术大学南门站下车。

公交海沈线:在奉贤新城地铁站上车,在应用技术大学南门站下车。

注:在正常路况下,乘坐公交车从奉贤新城地铁站到应用技术大学南门站约需要20分钟;公交车正常发车班次间隔为20分钟。

b. 其他公共交通方式

请考生根据住址自行查询确认并选择出行方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图: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图

四、考试提示

1. 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在考试交卷前,不得离场。

2.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在考试期间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12月1日起考生可以在上海招考热线()上查询考试成绩。请留意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教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的相关信息。

祝各位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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