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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笔记第三章

2010-07-16 15:26    新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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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本章引言:

  本章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这一章,要掌握社会的基本结构,包括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掌握社会形态的划分法和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弄清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要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各种动力,包括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以及革命和改革、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正确理解人的本质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第一节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马克思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问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以及社会形态的划分和更替,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紧密相连。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一)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

  1、地理环境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诸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它由大气圈、水圈、岩石圈构成,适合生物生存的范围叫生物圈。大气圈是指从地球表面到几十公里以至近一千公里的高空覆盖着的由多种气体成分组成的大气层。水圈指地球上的水体,包括江、河、湖、海、地下水等。岩石圈包括岩石和地表的岩石经过长期的侵蚀和风化作用逐渐形成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土壤,以及地下埋藏着的煤、铁、石油等多种矿藏。大气圈、水圈、岩石圈之间通过气流、蒸发及降水等作用,经常进行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使生物圈具有一定限度的平衡调节机能,保持生态平衡。

  地理环境是人们的物质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人类生存依赖着地理环境。这种依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场所。离开适合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人类便无法生存。到目前为止,地球仍然是我们所知道的适合人类生存的唯一场所。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爱惜、妥善保护、合理利用我们所处的地理环境。第二,地理环境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建设的资源。这些资源可以分为三类:(1)生态资源,如太阳辐射、气温、水分等,它们不依人类意志为转移,可以长久使用;(2)生物资源,如森林、草原、鸟兽鱼虫、菌类等动植物和微生物,此类资源具有再生机能;(3)矿物资源,包括煤、铁、石油等各种矿藏,此类资源储量有限,而且属于非再生资源。

  人类生存既然依赖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就必然影响社会的发展。这种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地理环境通过对生产的影响,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地理环境影响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和生产部门的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制约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前景。第二,地理环境还可以通过对军事、政治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不同国家社会的发展。如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特点,对于抗日战争坚持持久战、取得最后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地理环境虽然对社会发展起制约和影响作用,但对社会发展不起主要的决定作用,这是因为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受社会因素、主要受牛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

  2、人口因素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所谓人口因素,是一个包括人口数量、质量、密度、构成、人口的发展、人口分布和迁移、人口的自然变动和社会变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范畴。

  人口因素也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对社会发展起着制约和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一定数量的人门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前提。没有物质生产,社会就不能存在和发展,而人口是物质生产的自然基础。没有一定数量的最低限度的人口,就不能进行物质生产,人类社会当然就无法存在和发展。第二,人口状况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人口状况对社会发展有不同的影响。一般说来,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古代,生产的发展主要依靠劳动力的增加。因此,这时人口生产能否提供足够数量和密度的人口充作劳动力。就对物质生产的发展、从而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这时对人口数量的需求相对减少,对人口质量的要求相对增强,因而要求对人口增长的速度适当加以限制,并通过发展科学教育提高人口的素质。‘由此可见,既不能抽象地说人口数量越多、密度越大、增长越快越好,也不能反过来说人口数量越少、密度越小、增长越慢越好。只有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人口状况,才最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人口因素虽然对社会发展具有制约和影响作用,有时甚至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不是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为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而且它受到物质生产的制约,物质生产从根本上决定了人口生产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趋势,每一种生产方式下都有与其相适应的人口规律。

  人口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数量多,在一段时间内增长速度过快,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比例严重失调,从而导致了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尖锐矛盾,并且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除此之外,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和出生婴儿男女比例失调,也十分引人关注。我们要充分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严重性,坚持正确的人口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3、生产方式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生产方式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是特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方式或生产活动,是人类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根本动力和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类与动物界的根本区别,如制造和使用工具的本领、社会关系、自觉能动性、抽象思维和语言等,都是在生产劳动中形成的。

  第二,生产方式或生产活动是人类和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要生存,就要解决吃喝住穿的问题,为此就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若停止生产,人类就不能生存,人类社会就要灭亡。人类要从事政治、司法、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也必须首先解决吃喝住穿问题,所以生产活动又是从事其他各种社会活动的基础。

  第三,生产活动是形成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生产活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而且创造了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等其他社会关系,从而形成了整个人类社会。

  第四,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有什么性质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性质的社会制度。一种生产方式被另一种生产方式所代替,就意味着新的社会制度代替了旧的社会制度。

  (二)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它具有复杂而精微的结构,由诸多因素和层次构成。从反映社会存在的程度和特点来看,社会意识包括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各种思想体系由于对经济基础的关系不同和反映社会存在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两类;从社会意识主体的范围来看,可以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1、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

  社会心理是社会意识的低级层次,它是特定阶级、民族、社会集团或个人,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自发形成的、不定型、不系统的社会意识,表现在人们的情感、情绪、愿望、要求、风俗、习惯、传统、自发倾向和社会风气等等之中。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的高级层次,亦称社会意识形式,它以相对稳定的形式反映社会存在,具有抽象化、系统化的特性。

  2、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

  属于意识形态范围的思想体系,包括政冶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和绝大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特定的经济基础并为之服务,在阶级社会里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属于非意识形态范围的思想体系,包括自然科学、语言学、逻辑学等,它们不是特定经济基础的反映,其自身没有阶级性,可以一视同仁地为各个阶级和各种经济基础服务。

  3、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个体意识即社会成员的个人意识,其内容主要有社会成员个人的自我意识和个人对其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反映的对象意识。不同个人的个体意识千差万别,各具特点,个性鲜明而丰富。群体意识是指各种社会群体的意识,其内容是群体的自我意识和群体对其所处社会关系的反映的对象意识。人类的社会群体是复杂多样的,群体意识也是复杂多样的,有家庭意识、集体意识、团体意识、阶层意识、阶级意识、民族意识、人类整体意识等。不同的群体意识具有不同的特点,同时彼此之间又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形成错综复杂的联系。

  (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所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指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人们的社会意识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主观自生的,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意识。正确的意识其内容来源于客观实际,这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是错误的意识,甚至荒诞的观念,也不是纯粹主观臆造的,仍然可以从社会存在中找到根源,它是对社会存在歪曲的、虚幻的反映。

  第二,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的变化,特别是生产方式的变化,必然引起社会意识的变化,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社会意识。

  第三,社会意识受反映者(意识主体)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影响和制约,而反映者的立场、观点、方法是由人们在社会存在中的地位决定的。

  2、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是指社会意识这种精神力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转化为物质力量,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先进的或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社会向前发展;落后的或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延缓社会的发展进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先进的社会意识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就会变成改造世界、推动社会前进的巨大物质力量。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的阻碍作用,也要通过它在群众中的影响得以实现。所以,用先进的社会意识,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群众,对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就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3、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在反映社会存在、被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它的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并不总是保持着一致和平衡。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变化发展的非完全同步性,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先进的社会意识能在一定程度上预见社会发展的趋势,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第二,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某些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水平可能较低,与此相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某些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水平可能较高;第二,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任何时代的社会意识都和以前时代的社会意识有联系,它的产生和发展要以前人所积累的思想材料为前提,继承前人的思想成果;第四,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或称能动性。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重要表现。

  4、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主要是因为:首先,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这对范畴,是高度概括、高度抽象的范畴,它们包括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因此,二者的关系问题,是任何一种历史观都无法回避的首要问题,它们总是要自觉或不自觉地、直接或间接地对这个问题做出自己的回答。其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凡是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属于历史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属于历史唯心主义。两种历史观的斗争,归根结底是围绕着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展开的。再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也是人们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要想达到预想的目的,就要使社会意识符合社会存在,否则就会遭受挫折和失败。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一)生产力和生产力系统

  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界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力范畴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力的要素或成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形式结合起来,形成生产力的整体功能,就构成生产力系统。现代生产力系统包括四类要素:

  (1)独立的实体性因素。这是以物质实体形式相对独立存在的因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劳动资料亦称劳动手段,它包括十分复杂的内容。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要内容,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此外劳动资料还包括生产的运输设备、灌溉设备、仓储设备、包装设备、劳动对象的容器等。在现代化生产中,生产的动力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和信息传递系统,在劳动资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中被加工的东西。劳动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如矿藏、原始森林、江河湖海里非人工养的鱼、空气等等;另一类是经过劳动加工的劳动对象,如做衣服用的布、织布用的棉纱、纺纱用的棉花、炼油厂用的原油、炼钢用的铁,等等。经过劳动加工的劳动对象叫原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

  (2)运筹性的综合因素,包括分工协作、经济管理、预测决策等。这类因素的作用,在于通过对生产力系统的其他因素的选择、调动、处置、匹配等手段,在数量和比例上做到合理结合,从而形成生产力的整体功能。

  (3)渗透性因素,主要指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在应用于现实的生产过程之前,并不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只有把它应用于现实的生产过程之中,渗透到生产力的其他各类因素中去,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4)准备性因素,主要指教育。教育本质上属于上层建筑,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但教育可以通过培养人才,为生产力的继承和发展作准备,因此把它称为生产力系统中的准备性因素。

  我们没有把技术单独列为生产力的要素。因为技术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的物质设备,即“硬件”,属于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是人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即“软件”,属于劳动者。技术已经包含在生产力系统的三个独立的实体性因素之中,所以没有必要再单独列出来。

  马克思主义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认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邓小平总结了新的科技革命以来生产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经验,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这是一个反映时代精神的科学真理,它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科学渗透于现代生产力系统的各类要素之中。当科学还没有应用于生产过程时,它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当科学应用生产过程,引起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变革,以及劳动者技能的提高,管理者管理水平的提高,即渗透到生产力系统的其他各要素中去时,它便转化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

  第二层含义:在现代化生产中,出现了“科学——技术一生产‘,的过程,使科学对物质生产具有了主导作用和超前作用。其表现是,科学不只是作为生产和技术的结果,跟在生产活动和技术活动的后面总结、概括实践经验,而是能够走在生产活动和技术活动的前面,为技术和生产的发展开辟新的途径,准备各种前提条件,引导技术和生产的发展。  .

  第三层含义: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杠杆。首先。由科学技术因素造成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率越来越高。其次,自然科学从理论突破到新产品试制成功的周期日益缩短,即从提出自然科学理论到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应用所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再次,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使生产力的发展明显地呈现出加速度的趋势。有人估计,当今物质生产力三年内的变化,相当于20世纪初30年内的变化,牛顿以前时代三百年内的变化,石器时代三千年内的变化。

  (二)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体系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它包括三项内容:(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包括交换);(3)产品的分配方式。这三项内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生产关系体系,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起着决定作用,它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劳动得以进行的前提。要进行生产劳动,必须具备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两项因素,而且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只有二者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才能进行生产劳动。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社会形式,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原始公有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五种主要社会形式。

  第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与历史上依次经历的五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适应,有五种性质不同的生产关系。它们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和共产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另一类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封建制的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此外,还有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体小生产的生产关系,它不能成为独立形态的生产关系,而是依附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第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中,由于劳动者平等地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中,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剥削者手里,广大被剥削的劳动者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生产资料,因而生产的指挥权和管理权掌握在少数剥削者及其代理人手中,广大劳动者无权参加管理,受到各种形式的剥削和压迫。

  第四,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生产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对产品的分配方式起决定作用。马克思指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能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①这说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产品的分配方式也就不同。

  (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三项内容构成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贡的规律。这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基本、最普遍的规律。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物质生产过程的内部矛盾,其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关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支配作用。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一定的生产力要求一定的生产关系与它相适应,生产力的性质不同,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也就不同。一定的生产关系只能依据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起来,任何生产关系都是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例如,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们使用极其简陋的石木工具,从事捕鱼、打猎、采集等生产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采取集体劳动的形式。这就决定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均分配产品的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改变。既然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那么,如果生产力发生了变化,生产关系的性质就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历史上,生产关系的每一次变革,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和剩余产品,使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成为可能,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占有制就被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所取代。但是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仍然很低,劳动者只能提供少量的剩余产品,只有采取最残酷的奴隶制剥削形式,才能从他人劳动中榨取剩余产品,所以就产生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以后,封建制生产关系代替奴隶制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代替封建制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都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引起的。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④这就是说,一种生产关系的消灭,另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以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程度为基础的。一种生产关系,当它还能使生产力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时,是不会灭亡的。在没有具备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前,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是建立不起来的;即使在某种情况下建立起来了,也是不巩固的。只有生产力发展到相应的程度,才能巩固起来,其间要经历不少艰难和曲折。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一种客观过程,但却不是纯粹自发的过程,而是自发过程与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当新的生产关系在旧社会内部逐步孕育成熟,或新生产关系的物质存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时候,人们就会或是通过革命、或是通过改革的方式,消灭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或确立新的生产关系。

  2、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关系虽然是被生产力性质决定的,但它对生产力的发展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不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其促进与阻碍的程度。,又依适合与否的程度而定。

  对于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先进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有正确理解。它并不是说,只要先进的生产关系一经建立,生产力就会自然而然地向前发展了;而只是说,先进的生产关系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扫清障碍、提供可能性,要使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还需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选择适当的经济体制,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发展生产的有效措施,否则生产力还是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

  对于不适合生产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也要辩证的理解,不能简单化。这里所说的“不适合”,只是基本不适合,并不是没有任何适合的部分或方面。而且只要一种社会制度没有被推翻,虽然反动统治阶级不可能通过这种社会制度本身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但它能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作某些局部的调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从而推动生产力有某种程度的发展。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这个辩证关系从连续的动态过程来看,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生产关系产生和确立起来后的一段时间内,它与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是基本适合的,促进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虽然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也有矛盾,但却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而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的生产关系逐渐变得陈旧,它与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变为基本不适合,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时,就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而新的生产关系一旦产生和确立起来,就又出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之间在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开始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性质与发展要求之间这种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循环过程,每一次这样的循环,都把人类社会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规律,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这一规律为理论依据的。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一)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三个方面的总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是两个术语,但内容相同。相对于生产力而言,叫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叫经济基础。人类社会有三个基本层次: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一对矛盾,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和上层建筑构成一对矛盾。

  (二)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范畴,指社会的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意识形态以及与这些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总和,分为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两部分。政治上层建筑亦称实体性上层建筑,指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军队、警察、法院、监狱、政府机关等设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套组织。观念上层建筑又称思想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各种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相对于政治上层建筑以“有形”实体的形式存在来说,观念上层建筑是非物质实体形态的“无形”存在。

  政治上层建筑与观念上层建筑之间既相互区别,又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互相转化。首先,观念上层建筑决定政治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的有意识的行动的产物,它随观念上层建筑的变化而变化。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把政治上层建筑看作是观念上层建筑的物质附属物或物质设施。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又会成为一种强大的、既成的物质力量,反过来影响观念上层建筑。例如,社会主义的政治法律制度建立起来以后,就广泛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人们的头脑。在上层建筑各种因素中,政治居于主导地位;在阶级社会里,国家政权和领导国家政权的政党是上层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也将随之消亡。

  (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三项内容构成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一对内部矛盾。在这对矛盾中,经济基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作用;上层建筑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和上层建筑的性质。任何上层建筑都不是凭空建立起来的,而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产生的。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的物质根源。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经济基础的需要产生的。一定的上层建筑,是一定经济基础的反映和表现。所以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幺样的经济基础,就必然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历史时期由法的设施和政治没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例如,在原始社会,由于人们在经济上没有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在政治上也就没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在经济上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在政治上就存在着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在经济_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在上层建筑领域也居于统治地位。在将来,在经济上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消灭以后,在政治上也就会不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第二,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变化的。当着某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某些局部变化时,上层建筑也要相应地发生局部变化;而当经济基础发生根本变革。即旧经济基础被新经济基础代替时,旧的上层建筑也必然被新的上层建筑所代替。然而,在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的过程中,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并不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立即变化或消灭的,而是变化或消灭得有快有慢、有迟有早,国家政权、政治法律制度变化得最早最快,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意识形态,变化得较晚较慢,而哲学则变化得最慢。

  2、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是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但它不是消极地反映和适应经济基础,相反,上层建筑一经建立起来,就对经济基础发生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为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当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先进的经济基础的时候,这一社会的E层建筑就帮助它确立、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当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变为腐朽落后的经济基础的时候,这~社会的E层建筑就极力维护它,妄图使其免于灭亡,这时它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此可见,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即它是起进步作用还是起反动作用),不是由它自身决定的,而是由它为之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

  因为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所以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一个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和维护自己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总要建立和加强自己在上层建筑领域的统治地位。而被统治阶级为了推翻旧的经济基础,确立、巩固、发展新的经济基础,也总是首先在上层建筑领域发动革命。而最根本的是要推翻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国家政权。由此可见,经济上的解放只有通过政治上的革命才能实现。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就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这个辩证关系从连续不断的过程来看,就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

  3、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

  在一个社会的上升时期,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合的,这时虽然二者之间也有矛盾,但这种矛盾可以在这个社会制度本身的范围内,通过调整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部分加以解决。当这个社会发展到没落时期,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基本不适合了,这种矛盾就不能通过这种社会制度本身得到解决,需要通过先进阶级的革命,消灭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建立或确立新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而新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一旦建立或确立起来,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就达到了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开始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新的矛盾运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这种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循环过程,而每一次这样的循环,都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一个较高的阶段。  ‘

  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规律,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四、社会形态的划分和社会形态的更替与发展

  (一)社会形态的划分

  人类社会是一个内容丰富、结构复杂的巨系统。我们可以根据研究问题的不同需要,运用不同标准划分社会形态。最基本的划分法有两种,一种是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

  1、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

  经济社会形态是直接或间接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在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内,又有两种基本的划分方法:一种是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1)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是根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划分社会形态。人类历史上有五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依次占统治地位,因而人类历史就相应地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我们从五种社会形态划分的角度把经济社会形态定义为:经济社会形态是由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全部社会要素组成的完整的社会体系,是按照本身特有的规律运动、发展、变化着的活的社会有机体。

  (2)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马克思在1857-1858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往,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①在这里,马克思根据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三种依次更替的社会形态。这三种社会形态是分别由历史上存在的三种宏观的经济运行形式,即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决定的。因此,它们属于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也可以说以这三种宏观的经济运行形式为基础,形成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经济社会在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三种社会形态。这两个三种社会形态序列是内在统一的。人的依赖性社会即自然经济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即商品经济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即产品经济社会。所谓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就是指这两个序列的三大形态的划分法。

  (3)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的关系

  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都是马克思提出来的,它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侧面说明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共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二者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作用是互补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种划分法本质上是统一的。人的依赖性社会或自然经济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三种社会形态;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指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属于商品经济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则指的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既不能只讲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不讲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也不能用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否定或取代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2、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

  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都是直接或间接以生产关系性质为标准划分的,因而都属于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社会形态。这样划分开来的社会形态,我们把它称之为技术社会形态。换句话说,技术社会形态就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在石器时代,人们靠捕鱼、狩猎和采集为生,主要的产业是渔业和狩猎业,因而可以把这个时代称之为渔猎社会。在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农耕有了很大的发展,农业在产业结构中占了主导地位,因而可以称之为农业社会。在蒸汽时代和电气时代,机器大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工业在产业结构中占了主导地位,因而可以称之为工业社会。在电子时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在技术体系和产业结构中占了主导地位,因而可以称之为信息社会。这样,人类历史就有了一个技术社会形态序列:渔猎社会一农业社会一工业社会一信息社会。

  (二)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版序言中说:“我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①“社会经济形态”即经济社会形态。马克思这句话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或者说社会形态的演变也像自然界一样,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过程,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同时又应看到,人类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正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社会历史规律不是别的,就是人的活动的规律。那么,究竟如何说明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活动之间的关系呢?亦即如何把承认人的自觉活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承认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二者统一起来呢?列宁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又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②为什么呢?

  第一,因为每一代人在社会上开始生活时,所遇到的都是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开始其社会生活时,总是遇到并接受前人传给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遇到什么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既得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预先规定了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

  第二,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是,人们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所从事的社会活动将引起付‘么样的社会结果,自己是意识不到的。这是因为,这种社会结果是由各个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造成的。每一个个人和每一种社会力量在形成这种“合力”时都起了作用,但历史的发展却又不以任何个人和任何一种社会力量为转移。每一个个人和每一种社会力量都具有偶然性,但由这些个人和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合力”(即社会结果)却体现了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的“合力论”思想,最清楚、最令人信服地说明了为什么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而这种自觉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却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的水平,就是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发展中的唯物主义因果决定论,或称历史决定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决定论把物质决定意识这个一般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应用于研究人类社会历史,明确了社会历史领域里什么是物质的东西,什么是精神的东西,什么是客观的东西,什么是主观的东西,什么是本原的东西,什么是派生的东西,说明在社会历史领域里,也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客观的东西决定主观的东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从而建立起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三)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与选择性

  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是指历史决定论,社会历史发展的选择性是指主体选择的作用。承认历史决定论和承认主体选择的作用是一致的,人们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揭示,正是为探寻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选择活动开辟广阔的天地,使人的主体特性能得以更自由、更充分的发挥,从而能以日益合乎客观规律的活动,更加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由此可见,承认历史决定论和承认主体选择的作用是一致的、不矛盾的。

  首先,在历史决定论看来,纯粹的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中。在现实生活中,规律是非直接的,只是作为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而存在。恩格斯在谈到利润率和一般经济规律的本质时指出:“它们全都没任何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是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征。”例如价值决定价格的规律,并不是说价格在任何一个个别场合都与价值相一致,而是说通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总的平均数中,价格近似地符合价值。这样,人们在制定价格政策、规定商品价格上就有了选择的余地和可能。

  其次,在历史决定论看来,社会规律所揭示的社会过程之间的联系,不是单值对应的线性因果联系,即单义决定,而是多值的、或然的、非线性的因果联系,即或然决定。因此,社会规律给人的活动所提供的并不是一种唯一的现实可能性,而往往是提供一个由多种现实可能组成的可能性空间,这是由各种社会因素“交互作用”造成的。在这一可能性空间中,何种可能性成为现实,取决于人的自觉活动和主体选择。例如,在20世纪40多年代末,在中国进行两种前途和命运大决战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取得了胜利。

  再次,每一种可能性的实现,又会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即各种具体的模式和途径。人们对具体模式和途径的选择,可以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例如,我国在建国初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选择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后来由于这种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又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主体选择与客观规律的接近和符合,是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长期而艰难的探索过程,是人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入的过程,是人们不断发现真理和修正错误的过程。人们探索的时间越长,探索的范围越广,认识和实践的水平越高,人的选择与客观规律相符合的程度就越大。

  (四)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1、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

  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是指各国历史发展过程所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这种统一性表现在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以五种社会形态划分为例,社会形态发展的纵向统一性,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一般都应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社会形态发展的横向统一性,是指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即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产关系体系,大致相同的上层建筑。

  2、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

  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是整齐划一、按照同一模式进行的,它仅仅指明各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发展过程的共同性质、一般规律、客观必然性,并不能概括它们各自历史发展的全部内容,不能反映它们各自历史的全部变化和全部细节,不能说明它们彼此之间的各种差别。因此,我们既要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又要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所谓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是指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上都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各国的历史可以说是千差万别的。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以奴隶社会为例,在西欧,社会分工程度比较高,商品生产和交换比较发达;在东方,社会分工的发展程度比较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够发达,属于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第二,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典型意义不同。例如,古希腊、罗马是奴隶制社会形态发展的典型,近代英、法两国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发展的典型,而中国则是封建社会形态发展的典型。

  第三,人类社会在由较低的社会形态向较高的社会形态转变时,不同国家和民族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特点。例如,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法国1789年的资产阶级大革命最为典型,反封建最为彻底;而德国和日本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主要是通过改良的办法,反封建不彻底,过渡不典型。又如,俄国的十月革命采取的是城市武装起义的道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采取的则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第四,有些国家和民族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在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超越某一个或某几个社会形态。例如美国跨越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社会形态,由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欧洲的日耳曼民族没有经过奴隶社会,从农村公社通过征服奴隶制的罗马帝国,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直接建立起封建社会;我国在建国初期,藏、彝等少数民族还处在奴隶制或农奴制社会形态,东北的鄂伦春族甚至还处在原始公社的部落所有制阶段,经过民主改革,他们超越了几个社会形态,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上述几种“超越”情况,就世界范围而言,不仅不违背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规律,反而是以这个规律的存在为前提的。

第二节 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一一邓小平

  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多方面,构成人类社会的一切要素和矛盾,都可以构成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这誓动力不是彼此孤立、毫不相干的,而是紧密联孕、互相制约的,构成一个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体系。这里主要从社会基本矛盾、阶级斗争、革命的和改革、文化几个方面论述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一、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基本矛盾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一)两对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不是互相孤立、互相平行的,而是相互制约、有主次之分的。

  首先,由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对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起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的性质和状况决定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的性质和状况。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时,上层建筑也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当生产关系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变革要求之间便发生尖锐的矛盾;当生产力冲破旧生产关系的束缚,确立了新生产关系的时候,旧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也或快或慢地被新的上层建筑所代替,形成在新的条件下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根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其次,由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经济基础是联系上层建筑和生产力的中间环节,所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的解决。当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阻碍经济基础变革的时候,革命阶级就会首先制造革命舆论,组织革命队伍,发动社会革命,消灭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国家政权,从而使新的生产关系得以确立或建立起来,使新的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这就解救生产力,解决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问的矛盾的解决,制约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解决。

  (二)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贯穿于每一个社会形态的始终;这两对矛盾制约和决定着其他各种社会矛盾,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面貌,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和客观趋势,决定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演进。所以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一点,可以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各种动力之间的相互关系中,看得1一分清楚。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但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状况,制约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特点及其解决方式。革命和改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是革命和改革的最深刻的根源,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着革命和改革的性质,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状况决定着革命和改革的具体状况。科学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物质生产是科学发展的基础,一旦有物质生产上的技术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推动科学的发展。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但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是在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中实现的。

  二、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阶级的产生和实质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阶级是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人们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因此,这时没有生产资料私有制,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也就没有阶级划分。、到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劳动力有了价值,为阶级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社会分工以及随之而来的产品交换,出现生产资料私有制,使阶级产生的可能变为现实。

  恩格斯说:“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①这里所说的分工,指的是旧式分工或自发分工,即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分工。为什么说分工的规律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呢?首先,有分工就必然有产品交换,而有了产品交换,就会加剧财产的积聚和集中,使财富日益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从而促进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有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把社会成员一分为二,即分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和不占有生产资料的被剥削阶级。其次,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与对立。由于这种分工,出现了只消费不生产、只享受不劳动的人。这些脱离生产劳动的人,专门从事生产的管理以及政务、司法等活动,成为剥削阶级的组成部分。阶级是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而又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产生和存在的。当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可以充分满足每一个人的需要,任何人都没有必要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的时候,阶级就必然消灭。在阶级完全消灭以后,国家也必将消亡。

  历史上最初产生的两个阶级是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出现和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形成,使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是历史发展中的进步。奴隶主残酷地剥削压迫奴隶,当然应该从道义上加以谴责,但不能因此而否定这个历史进步。首先,奴隶制保存了丈量的劳动力,把奴隶用于生产劳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奴隶制甚至对受剥削受压迫的奴隶本身也是一种进步,因为作为奴隶来源的战俘,以前是被杀掉,有时甚至被吃掉,现在至少能保全生命了。再次,社会有了阶级划分以后,使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固定下来并不断强化和发展,有一部分人专门从事科学、文化、教育事业,促进了古代科学文化的繁荣。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某些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某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曾经对社会各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但是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他们都不能揭示阶级的本质。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揭示了阶级的本质。马克思曾说,他对阶级斗争学说的新贡献有如下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产阶级社会的过渡。”①列宁给阶级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定义。他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些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这个定义,全面说明了阶级的本质。简单地说,阶级就是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生产体系中处于不同地位的各个社会集团,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上述的阶级定义表明,阶级首先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一些经济集团,划分阶级的唯一标准是经济标准,不能用政治标准和思想标准划分阶级。同时阶级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而且是一个更广泛的社会范畴。阶级的产生是由于经济的原因引起的,但阶级一旦产生出来,就会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派生出各个阶级的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所以阶级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集团,而且是一个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一个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立场、意识形态这几个方面总和起来构成这个阶级的全部特征,阶级是这些方面的有机统一体。

  (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列宁指出:“什么是阶级斗争?这就是一部分人反对另一部分人的斗争,就是广大无权者、被压迫者和劳动者反对特权者、压迫者和寄生虫的斗争,雇佣工人或无产者反对私有主和资产阶级的斗争。”②这就是说,阶级斗争是指各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其中包括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如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也包括上升时期的剥削阶级和腐朽没落的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如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新兴封建主阶级反对没落奴隶主阶级的斗争,封建社会末期和资本主义社会初期新兴资产阶级反对没落封建主阶级的斗争。在同一社会形态中存在的两个被剥削的劳动阶级(如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也有差别、有矛盾,但它们之间矛盾的解决,一般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

  物质利益的对立是阶级斗争的根源。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剥削阶级利用占有的生产资料,占有被剥削阶级的剩余劳动,使他们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哪里有剥削、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斗争。被剥削阶级只有进行斗争,才能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求得自身的解放。阶级斗争归根结底是由于物质利益的对立引起的,都是直接或问接为了某种物质利益而进行的。阶级斗争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斗争。

  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最明显地表现在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中。上面讲过,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些规律不能自发地实现,只有通过人的活动,在阶级社会里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实现。就是说,在阶级社会里,当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阻碍经济基础变革时,必然引起革命阶级和反动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直至爆发以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为目标的政治革命,而政治革命一旦成功,就实现了社会形态的更替,把人类社会从一个较低的社会形态推进到一个较高的社会形态。

  其次,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还表现在同一个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出于它的本性,总是残酷地剥削和压迫劳动群众,无偿地占有他们的剩余劳动,有时甚至侵吞他们的必要劳动,使劳动群众无法生活下去,社会再生产无法正常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被剥削阶级只有起来进行反抗,才能迫使剥削阶级做些让步、减轻一点剥削程度,以保证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从而推动社会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向前发展。  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既不要否以阶级矛盾,掩盖阶级斗争;又要防止夸大阶级矛盾,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特别要注意防止以阶级斗争的名义,整干部、整群众。我们一定要接受这方面的沉痛教训。

  三、革命和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是社会运动的两种基本形式。社会革命是社会制度的根本质变,是用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社会改革是同一社会制度(社会形态)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

  (一)社会革命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阶级斗争有三种基本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斗争。社会革命不是一般的经济斗争,也不是单纯的思想斗争,而且不是一般的政治斗争,而是指夺取国家政权的斗争。革命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是国家政权从反动阶级手里转移到革命的进步的阶级手里。正如列宁所说:“无论从革命这一概念的严格科学意义来讲,或是从实际政治意义来讲,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根据列宁这段话可以看出,同一阶级内部不同阶层和社会集团之间的政权更替(如中国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反动阶级对革命政权的篡夺(复辟),都不能算社会革命。只有进步的革命的阶级反对反动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的斗争,才是社会革命。

  社会革命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必然产物。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④这就是说,社会革命的最深刻的根源,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当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生产力的发展就要求革命的进步的阶级消灭过时的旧生产关系,建立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新生产关系,以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但旧的上层建筑,特别是国家政权,总是要维护旧的生产关系。要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就必须首先解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即改变旧的¨}二层建筑,最主要的是消灭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国家政权。所以说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

  社会革命有多种类型。主要有:新兴封建主阶级推翻没落奴隶主阶级的革命;新兴资产阶级推翻没落封建主阶级的革命;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在奴隶社会,奴隶反对奴隶主阶级的革命;在封建社会,农民反对地主阶级的革命;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进行的民族民主革命;等等。

  从历史上看,暴力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基本形式。这是由国家的本质决定的。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反动统治阶级不会自动让出政权、放弃自己的统治。当被统治阶级进行反抗的时候,反动统治阶级总是用暴力加以镇压。这就迫使被统治阶级不得不进行暴力革命,用革命的暴力反对反革命的暴力。我们说暴力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基本形式,并不意味着否定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有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如果能够用和平的手段过渡到新社会,那对人民群众是有好处的。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随着经济、政治的发展和阶级结构的变化,以及阶级矛盾的相对缓和等情况,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在增长。

  马克思说:“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①这句话形象而深刻地说明了社会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

  首先,社会革命是阶级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性手段。当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发生尖锐冲突的时候,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推翻或摧毁旧的国家政权,建立革命阶级的政治统治,消灭旧的生产关系,确立或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从而用较高的社会形态代替较低的社会形态,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扫清道路。

  其次,人民群众在革命时期能发挥出创造历史的巨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革命是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的盛大节日,人民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像在革命时期那样以新社会秩序的积极创造者的身份出现。列宁曾经指出:“人民的、特别是无产阶级的以及农民的组织者的创造性,在革命旋风时期比在所谓安定宁静的(牛车似的)历史进步时期强烈、丰富、有效千百万倍。”

  再次,革命阶级在革命斗争中受到锻炼和改造,成为建设新社会的基础。革命不仅要破坏一个旧世界,而且要建设一个新世界。革命阶级只有在革命实践中,才能学会建设新社会的本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一切陈旧肮脏的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

  (二)社会改革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社会改革的实质和作用

  社会改革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下,为了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某些部分或环节,使该社会制度得到持续存在与发展或自我完善,而对社会体制进行的改善与革新。

  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都是为了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从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运动形式。同时,二者之间又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社会革命是人类社会的根本质变,是用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落后的社会制度;社会改革则是同一社会制度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不改变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

  其次,社会革命是由被统治阶级发动的,目的是推翻反动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革命阶级的政权;社会改革则是由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内部的某种社会势力、社会集团发动的,目的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因此,社会革命一般是由下层群众首先发动的,社会改革则是自上而下展开的。

  再次,从历史上看,社会革命往往要通过暴力革命的形式;社会改革虽然也要付出代价,甚至流血牺牲,但一般不需要采取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和暴力冲突的形式。

  社会改革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改革可以巩固新生的社会制度或使原有的社会制度持续存在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一种新社会制度建立的初期,总是存在着大量的旧社会制度的残余。这时的社会改革,在改善新社会的社会体制的过程中,还包含着消灭旧制度残余的任务。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都具有这种作用。在一个社会制度的中后期所进行的改革,虽然为的是使这种社会制度持续存在,但由于对生产关系和_卜层建筑作了某些局部调整,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社会改革为新社会制度的诞生怍量变和部分质变的准备。在一定社会制度的后期,向新社会制度过渡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同时还出现了新社会制度的萌芽或因素。这时的社会改革,虽然以维护旧社会制度为主旨,但往往又包含着承认甚至促进新社会制度的因素发展的内容。

  第三,在社会经济、政治等社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变更。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既是对改革及其发展要求的反映,又为改革开拓道路,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社会改革具有在一定程度上破除旧思想、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树立新思想、新观念、新风俗、新习惯,提高精神文明水平的作用。

  总之,社会改革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通过对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不合理的社会体制的改善与革新,巩固、完善一定的社会制度或使其持续存在,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有某种程度的发展。

  2、社会改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社会改革的普遍性是指社会改革不仅仅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而且存在于有史以来的各种社会制度中。在世界古代史上,公元前8世纪亚述国王提格拉特帕拉尔三世以铁的出现和生产为基础对军事建制、组织体制和武器装备等方面的改革;公元前6世纪波斯国王大流士一世适应帝国扩张和加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需要,对政治机构、军事组织和税收等制度进行的改革;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最高统治者伯里克利以当时的经济发展为背景,对雅典的民主政体制、移民以及平民就业制度等力面所作的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近代和现代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不断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在中国古代史上,战国时代秦国的商鞅变法,导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主义国家的建立;汉朝初年的改革带来封建社会前期的“文景之治”和汉武帝强盛时期;唐朝前期的改革带来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使我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达到了极盛时期。、后来,宋朝王安石的改革,以及元、明、清时期的各次改革,都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了…定的推动作用。

  社会改革的特殊性,是指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改革具有自己的特点,特别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与阶级社会的改革相比较,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主动的、自觉的,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改革是被动的、自发的,统治阶级往往是在被统治阶级强烈反抗的条件下,不得已而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进行某些调整的。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而进行的,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有广阔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改革,虽然也能满足群众的某些利益和要求,但从根本上说是从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而进行的,因而不能广泛地唤起民众,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范围内,使各种矛盾不断地得到解决;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改革,只能暂时缓和一下社会的矛盾,但不能在旧社会制度本身的范围内最后解决它的固有矛盾。

  3、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

  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就是立足本国国情,总结实践经验,根据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从而使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各方面的进步。所以邓小平说:“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我国的改革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这就是说,改革并不是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不是改变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不是否认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而是革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中不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部分和环节。改革的目的是兴利除弊,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我国的改革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过程。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领导核心。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我国的改革是在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中的社会主义自我完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新质不断积累、旧质不断消亡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革命,而是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进行调整。改革只能有秩序地渐进地进行,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必须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我国的改革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个党的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关系。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两个方面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社会主义如果不改革开放,必然窒息自身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开放如果不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必将导致资本主义,把中国纳入西方资本主义体系。

  四、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文化的含义和特征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观念形态的文化,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①本书主要讲狭义的文化。

  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历史积淀及其所体现的精神特质,渗入人和社会的物质与心理层面,同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审美情趣、处事态度以及社会的风俗习惯融为一体,可以说,文化是人生下来就耳濡目染其间的精神家园。文化渗透在人类社会的一切方面,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由片面向全面发展。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塑造了人。从本质上说,文化是人和社会的具体存在方式,它具有以下三个根本特性:

  第一,文化的创造性。文化是人所创造的、为人所特有的东西,文化就其本质而言,内含着人是文化的主体、人是文化的目的的思想。一切文化都是属于人的,“自然”的东西不属于文化范畴。文化使人工产品与自然物品区别开来。“文物”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物”,就在于它不仅包含着“自然物”的物质内容,而且还包含着人的创造活动的内容,包含着由社会历史所形成的人的智力、能力、趣味、取向等各种特殊的人化形式,即人的创造活动所赋予的形式。可以说,文化本身就意味着人的创造。

  第二,文化的自由性。文化具有人化的形式,但只有当这种人化形式对它的创造者以及可能范围内的一切人都有意义的时候,才具有文化的含义。这个意义从最高层次来说就是人的自由。因此可以说,自由是文化的最高理性的体现。文化的进步和发展标志着人的主体力量的增强、人的活动的自由度的提高。正如恩格斯所说:“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第三,文化的兼容性。文化的兼容性是以承认文化的多样性和不同文化之间的开放性为前提的。任何文化都是历史的、具体的。由于地域、民族、社会发展程度不同,世界文化具有多样性特点。从文化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上来看,主要的大文化系统有中国(东亚)文化、印度(南亚)文化、西方文化、阿拉伯文化、拉丁美洲文化、俄罗斯文化、非洲文化等。从历时性角度说,有原始社会的文化、奴隶社会的文化、封建社会的文化、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文化等。文化的开放性促使不同文化因素相互渗透、相互兼容、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因此,文化既有多样性,又有统一性。文化的多样性是以统一性为基础的,而文化的统一性又是以多样性为前提的。文化的多样性表现了文化的个性和特性,不同的文化会有矛盾、冲突、摩擦;文化的统一性表明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互补、融合与共存性。文化的个性和共性是辩证统一的,文化的共性存在于文化的个性之中,文化的个性中包含着文化的共性。

  (二)文化的社会功能

  当我们思考社会历史的文明进程时,不禁会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人与人之间是通过什么联结成社会的?一代又一代的人是通过什么联系成历史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地域性的历史又是通过什么转变成世界历史的?这些问题,既要从经济、政治等方面加以说明,又需要从文化的功能中寻找答案。文化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文化具有信息功能。文化以信息为中介建立起人们之问联系的纽带,文化本身就凝结着历史的联系。正是人能够进行文化创造,使人创造的成果信息化,并依附于文化产品的载体之中。所以当人的本质对象化于文化产品的客体中时,人们之间的联系就既可以超出个体活动的空间限制,又可以超出个体生命的时间限制,从而形成社会有机体的“遗传密码”,建立起广泛而深远的、相隔无数代的社会历史联系,使不同地区和民族的社会状况呈现出共同性或统一性,并且又使社会历史发展呈现出连续性。

  第二,文化具有教化、培育和塑造人的功能。文化的教化和培育功能主要是通过知识体系、行为方式等规范人的行为。使人有效地适应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成为社会的人。社会的生产发展和文化发展造就了每一代人,使每一代人继承着历史上的一切成果。每一代人在继承历史成果的基础上,又以自己的实践和认识创造和丰富着。文化的内容和形式,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文化的产物。

  第三,文化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为中介,形成不同的活动模式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文化特别是它的活动模式的每一次重大更新和优化,都在改变着人类满足自身需要的手段,同时又带来新的更高级需要,这种新的更高级的需要,又促使人们创造新的满足需要的手段。人类社会就是在需要与文化活动模式的不断更新巾获得发展的。

  第四,文化具有认识功能。人不仅是制造生产工具的动物,而只是创造和使用符号的动物。借助于符号,文化能够广泛地传播,能够历史地积淀。于是文化就必然具有一定的认识功能:其一,文化扩大了人的认识主体性,促使认识在文化“遗传”的基础上发展。其二,文化又提供了人的认识背景。这种背景是以文化的历史积淀作为各民族代代相传的既得的思维传统。它以一种潜在的惯性力量制约着人的思维过程,形成特定的认识背景以及信息的筛选和理解系统。其三。文化又是各民族自我认识、自我意识的重要途径。认识总是反映一定民族心态结构的认识,而民族的自我认识又总是文化交往的产物,只有在与其他各种文化形态的交往和比较中,才能深刻地唤醒民族的自我意识。

  (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来源,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而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的目的,就是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先进文化建设的任务是: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是: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首先,它具有坚持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功能。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就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其次,它具有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功能。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在思想道德领域,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思想道德体系,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再次,它具有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功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担负着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的重任,发挥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作用,发挥着弘扬科学精神和普及科学知识的作用,发挥着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的作用。

  第三节 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马克思

  一、人的本质和人与社会的关系

  (一)人性和人的本质 

  古今中外的思想家都十分重视人性和人的本质的研究,而不同思想家的看法又极不相同。古代中国的思想家偏重于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论述人的本性。孟子主张性善说,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伪”即人为,是后天加工的结果。告子主张人性无善恶之分,认为“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如水之无分于东西也”。董仲舒则持“性三品”说,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等。杨雄则持善恶相混说,认为“人之性,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古希腊的思想家十分关心人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德谟克里特提出了“人是一个世界”,看到了人的复杂性;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意识到人在世界中的重要地位;亚里士多德已经把人和社会联系起来,提出“人天生是社会动物”、“人天生是政治动物”的论断。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把人看作是有理性、有自由意志、追求享乐的,认为理性、自由、享乐是人的本性。l 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冲破了神学世界观的束缚,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提出了“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的权利不是神赐的,而是与生俱来的;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自由、平等、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这些思想家的共同点是脱离人的社会关系和历史发展看待人性,把人性看作先天的、抽象的、不变的。他们的思想虽然包含某些合理因素,但总的说来,是建立在历史唯心主义基础上的,因而是不科学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种属性。自然属性是指人的肉体存在及其特性;社会属性是指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人与人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自然属性是人存在的基础,但从根本上讲,人之所以是人,不在于人的自然属性,而在于人的社会属性。人的本质不是由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的,而是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马克思从三个方面对人的本质作了界定。

  1、劳动是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l卷中,提出人的本质有两个层次的观点:一是“人的一般本性”,即一切人所共有的本性,我们把它称之为人的一般本质;另一个是“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本性”①,即不同历史时期的人和同一历史时期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各自具有的特殊本性,我们把它称之为人的具体本质。所谓劳动是人的本性,是指劳动是一切人所共有的一般本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说来不过是满足他的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而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生产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①这里}兑的“人的类特性”即人的本质,这里说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可见,这里是说劳动是人的本质。为什么说劳动是人的一般本质呢?这主要是因为劳动是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的基本标志和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人与动物有很多区别,如人有自我意识,动物没有自我意识;人有宗教信仰,动物没有宗教信仰;人使用文字符号,动物不会使用文字符号;等等。但这些都不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和特征。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和特征,是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以获取自己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这些个人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不在于他们有思想,而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

  2、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劳动是人的本质这一界定,只涉及人与动物的区别,尚未涉及不同时代的人和同一时代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本质的区别。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对人的本质的界定,讲的不是人与动物的区别,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既包括不同时代的人之间的区别,又包含同一时代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之间的区别。所以它讲的不是一切人所有的共同本质,而是不同的人所具有的不同的本质,即人的具体本质。由于人的具体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它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所以它就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的;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发生相应变化的;在阶级社会里不是超阶级的,而是有阶级性的。

  3、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它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联系。”①“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讲的是人的需要是人的具体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的具体本质的形成,与个人的需要密切相关。因为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从事社会活动,积极地实现自己的存在;每个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去与其他人发生社会交往和社会联系。而每个个人具体的社会联系即具体本质的形成,是由他们特定的需要决定的,所以说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

  上述关于人的本质的三个界定,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而是有其内在联系的。只有从这三个界定及其内在联系考察人的本质,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才能把握人的本质的丰富内涵。

  (二)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与社会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生活在社会之之中。在现实世界里,既没有离开社会的人,也找不到没有人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总是把人与社会统一起来加以理解。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⑦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①马克思在1846年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②马克思在1857一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说:社会“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③社会就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互相联系的人们的总和。人与社会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的出现与社会的产生是一致的。如果说社会是复杂的活生生的有机体,那么每一个现实的人就是它的一个细胞,二者互为前提,互相依赖。马克思说:“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④恩格斯也指出:“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又增添了新的因素——社会。”

  第二,人的活动与社会结构及其发展变化是一致的。生产力就是人的自主活动的能力,生产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不断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社会关系。同样,社会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也都是人们社会活动的产物。这就是说,人类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社会意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不仅仅是人类生活的条件,而且是人类活动的产物。

  第三,社会的本质和人的本质是一致的,这种一致的基础是实践。“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⑥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这种社会关系是在实践中建立起来的;人的本质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生产劳动,而物质生产劳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第四,个人的解放与社会的解放是一致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的自由王国,体现了个人的解放与社会的解放的统一。因此,“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⑦人类历史从原始社会经过阶级对抗的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发展过程,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一)历史观上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

  是广大人民群众还是个别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即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存在着根本分歧。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历史唯心主义关于英雄创造历史的观点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历史唯心主义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前提出发,片面夸大极少数英雄人物及其思想、意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历史是由英雄豪杰、帝王将相、立法者、思想家创造的,否认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这种观点是根本错误的。列宁指出,以往的历史理论有两个主要缺陷:“第一,以往的历史理论至多只是考察了人们的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研究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把物质生产的发展程度看作这些关系的根源;第二,以往的历史理论忽视居民群众的活动,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去研究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②列宁这段话不仅揭示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缺陷,而且指出了它长期存在的根源。

  同历史唯心主义相反,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的基本原理出发,认为人类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是物质生产的承担者劳动群众的历史,于是得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结论。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二)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民群众是指推动历史发展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总和。这个范畴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从量的规定性来看,它足指社会成员的大多数,是相对于个人而言的;从质的规定性来看,它是指一切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力量。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内容是: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集团及拥护社会主义和赞成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也都属于群众的范围。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人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因而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之所以成为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从根本上说来,在于他们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最伟大的物质力量。人类和人类社会要存在和发展,就要有吃喝住穿等物质生活资料,这一切都是劳动群众创造的。人们若不首先获得这些物质生活资料,就无法从事政务、司法、科学、艺术等其他社会活动,也就无所谓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同时,劳动群众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不断积累经验,改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整个社会历史的进步。

  第二,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创造了科学家、思想家、艺术家们从事精神活动的物质前提,没有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提供的物质生活资料和其他物质条件,人们便不能进行社会的精神活动。其次,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财富创造的源泉。科学知识文化本身是人民群众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科学理论将群众的实践经验概括为系统的规律性的知识,文艺作品则以具体的、典型的形象表现人民的实际生活。再次,在历史上的各个时代,都有许多知识分子。虽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但按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表现的社会作片j刈应当归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之内。我国现在的知识分子,更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许多精神财富成果,是人民群众直接创造的。

  第三,人民群众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民群众不仅以平时的辛勤劳动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以革命时期的历史主动性,推动了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在阶级社会里,生产关系的变革,上层建筑的革新,社会制度的新旧父替。都是由人民群众发动的推翻反动统治阶级的社会革命实现的。人民群众是社会革命的主体,一切真正的革命运动,都必须广泛地唤起民众才能取得胜利。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革命的主体,而且也在社会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历史上的各次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吸取了人民群众的参加,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我国当前进行的改革,更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改革力量的最深厚的源泉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也是改革的主人。群众要求改革,改革离不开群众。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出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以及上层建筑有效地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合理体制。

  既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但人民群众却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受既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具体作用和具体结果是不同的。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了极大的压抑。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就可以完全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了。

  (三)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内容:第一,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第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第三,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第四,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  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路线,是群众观点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和应用。无产阶级政党实现对人民群众的正确领导,必须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而群众路线则是贯穿于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之中的根本的工作路线,它是我们党一切工作中克敌制胜的法宝。离开了群众路线,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一切为了群众”,这是群众路线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决定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的私利,她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这是党的根本宗旨。

  “一切依靠群众”,这是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无产阶级政党的一切工作,必须紧紧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靠他们的智慧和力量,依靠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离开广大人民群众必将一事无成。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方法,也是群众路线的基本工作方法。毛泽东指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①他又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且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循环往复,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①毛泽东把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有机统一起来了。从群众中来,在认识论上就是从实践到认识;到群众中去,就是从认识到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循环往复,就是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要坚持反对和防止腐败。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至关重要。

  三、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一)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

  马克思主义在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前提下,也承认历史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坚持二者的辩证统一。在人类历史上,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都是历史活动的参与者,都在历史发展中起一定的作用。但这决不意味着每一个人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更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对历史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事实上,不同的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有大小之分,有积极与消极之别。个人按其对历史发展作用的大小,可以区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普通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较为一般,但绝不能忽视;历史人物的作用比普通个人的作用要大得多,他们在历史进程中留下明显的印记。按照历史人物的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又可以将他们区分为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正面人物亦称杰出人物,是指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伟大人物,包括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家等等。反面人物则主要指那些逆历史潮流而动、阻碍历史发展的反动阶级和反动社会势力的代表人物。

  (二)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

  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一般地说,先进阶级的政治代表人物能够反映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发展趋势,比同时代、同阶级的人站得高,看得远,能够提出社会发展的先进思想和主张。这些思想和主张,常常是社会发展的先导。他们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起着倡导者和发起人的作用。

  第二,先进阶级的政治代表人物,能够根据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主张,制定具体的纲领、路线、政策和战略、策略,并动员和组织本阶级成员与广大人民群众同阻碍社会进步的反动阶级、反动社会势力进行斗争。他们在斗争中起着核心和中流砥柱的作用。特别是在复杂的阶级斗争中,没有他们的组织和领导,不可能取得胜利。

  第三,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某些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可能成为“开明的政治家”,他们的一些主张和改革措施,也对社会发展起某些促进和推动作用。

  第四,杰出的科学家、思想家、理论家、教育家、文学艺术家等等的创造性活动及其成果,对于人类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正确认识和评价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掌握以下几个基本观点和方法:

  第一,杰出人物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要正确认识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必须深入了解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坚持历史主义原则。任何一个杰出人物的出现,都是时代的需要。马克思指出:“如爱尔维修所说,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把他们创造出来。”④‘既然任何杰出人物都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他们的作用也就必定受这种历史条件的制约。

  第二,在阶级社会里杰出人物,特别是政治家、思想家、理论家、军事家,总是一定阶级的代表,他们的历史作用同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历史作用是分不开的。因此,要正确认识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必须对他们作阶级分析。

  第三,杰出人物的出现及其历史作用都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统一,因此必须用必然性与偶然性辩汪统一的观点来分析杰出人物及其历史作用。

  第四,任何杰出人物都有巨大的历史功绩,也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错误。因此,对他们的历史作用要作全面的分析与评价,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

  (三)无产阶级领袖的历史作用

  无产阶级领袖也是杰出人物,但他们又与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不同,他们的历史作用是历史上其他杰出人物的作用无法比拟的。他们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优秀代表,肩负着领导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彻底埋葬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的伟大历史使命;他们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通晓社会发展规律,能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争取彻底解放的斗争提供理论指导,指明方向和道路;他们是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中涌现出来的,能与人民群众同命运、共呼吸、血肉相连,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并为之奋斗终生;他们善于科学地总结群众斗争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制定正确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战略、策略,领导和组织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和成功。历史证明,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取得的每一个胜利,都是和无产阶级领袖的杰出贡献分不开的。因此,他们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信。我们要热爱无产阶级领袖,维护他们的威信。同时也要认识到,无产阶级领袖是人,不是神,他们有自己的伟大功绩,也不可避免地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因此,不要神化领袖,搞个人崇拜。实践证明,搞个人崇拜,既损害领袖的形象与威信,又损害无产阶级的革命和建设事业。

  本章小结: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能动的反作用,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包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三项内容。

  经济基础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上层建筑分为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两部分。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包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三项内容。

  社会形态最基本的划分法有两种,即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和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形态的发展既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多样性。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物质利益的对立是阶级斗争的根源,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既表现在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中,也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

  社会革命是社会制度的根本质变,社会改革是同一社会制度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从本质上说,文化是人和社会的具体存在方式,文化具有创造性、自由性、兼容性等根本特性,文化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多方面的功能。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马克思从三个方面对人的本质作了界定,即劳动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人与社会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在谁是历史创造者的问题上的观点是根本对立的。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个人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历史人物又区分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正面人物即杰出人物。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要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评价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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