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2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Ⅱ、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运用和综合运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该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要求考生可以在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重要名词、概念和知识的内容与含义,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进行正确的表述和选择,这是低层次的要求。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够把握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原理以及方法的内涵与外延,掌握相关知识的联系与区别,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经济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做出正确的判断、解释和说明,这是中等层次的要求。
简单运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运用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中的一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相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这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综合运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运用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中的多个知识点进行综合分析与论证,解决相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这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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