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北京2011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实践安排

2010-10-17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请2010年9月报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的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二、凭自学考试准考证入场考试。凡丢失准考证者请提前到区县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没有准考证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三、为加强管理,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考在参加考试时须签到,不签到者成绩被认定为“缺考”。

  四、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按考试要求(包括格式、路径等)保存考试结果。如不按要求保存将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附件:

  1、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㈠(实践)考核安排

  2、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考核安排

  3、操作系统(实践)考核安排

  4、软件工程(实践)考核安排

  5、电子技术基础㈢(实践)考核安排

  6、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考核安排

  7、JAVA语言程序设计㈠(实践)考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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