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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九章

2008-05-19 19:51    

  刑法

  1、刑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新中国第一部统一刑法是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基本原则为:

  第一: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罪刑相当原则。

  2、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3、什么叫犯罪构成?

  答:犯罪构成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即: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体。

  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非法拘禁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5、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有何区别?

  第一: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不体现本质和不决定性质。

  第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第一犯罪都有。如偷越国境。

  第三: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第四: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第五: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6、什么叫正当防卫?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有:

  第一: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第二: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第三: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不允许对没有参加侵害行为的第三者造成损害。

  第四:防卫不能过当

  7、什么叫紧急避险?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

  第二: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第三: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

  第四: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8、什么叫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答: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构成犯罪未遂的要件有:

  第一: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第二:犯罪未能得逞。

  第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9、什么叫刑罚?其特征有哪些?

  答:刑罚是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其特征有:

  第一:刑罚是一种严厉的强制方法。

  第二: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

  第三:刑法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判处。

  10、什么叫假释?适用假释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假释是指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适用假释应符合的条件有:

  第一: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

  第二:只适用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第三:假释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四: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11、我国刑法分则中的十类犯罪?

  第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侵犯财产罪。

  第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贪污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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