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关于社会助学工作的几点认识(一)

2006-09-26 14:07    

    编者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原综合处处长刘粤平是一名从事20多年自学考试工作的老自考工作者,也是广大自考生的老朋友,一直为自考生的利益鼓与呼,是我国自学考试事业从开始启动到发展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与学习型社会特点的教育形式的见证者、参与者与推动者。我们将其与自学考试有关的主要文章整理成文,与广大自考生及自考工作者分享。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原综合处处长刘粤平

  关于社会助学工作的几点认识──全国考办主任培训班发言提纲

  社会助学活动和工作与自学考试制度相伴而生。随着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考试对象的变化、特别是人们对自学考试这一教育形式的重新认识, 自考工作者对社会助学活动以及社会助学组织的指导与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逐步提高。在各地广泛实践的基础上,社会助学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按照这次培训班的要求,我就社会助学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求教于各位主任。

  一、 自学考试的性质

  1.自学考试制度就其本质而言首先是一种教育活动和教育形式。

  「教育的概念与基本理论」一般认为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教育的发展既同生产力的状况有关,又同生产关系的性质有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同时制约着教育。即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任何教育活动,都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诸要素构成。这几种教育要素的相互联系以及由此而相互作用产生的特殊矛盾运动,就是教育过程,也就是教育的本质。

  教育总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的。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或教材)向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第一种教育形式是学校教育,它是在固定的场所有目的按计划进行的。第二种教育形式是通过各种知识媒介(如图书、报刊、广播、电视、函授教材等),使受教育者获得知识和受到教育的活动。这种教育形式,教育者通常不直接和受教育者见面,而是间接地启发和指导他们独自进行学习,但有时也和面授相结合。第三种教育形式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来培养人的活动。它既不在学校中进行,又不系统讲授,也不提供自学内容,而是在工作与生活现场通过示范、模仿、交往、接触、传递信息和经验等进行思想的和文化的影响。第四种教育形式是自我教育。这是指受教育者为了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思想,发展智力和才能,形成一定的个性品质,而进行的自觉的、有目的的自我控制的活动。自我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着重大的作用,是人参与自身发展的重要形式。

  「自学考试的性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自学考试以其表现出的国家考试的高度集中与统一,已为社会所承认。这里对其国家考试制度的性质不再赘述。

  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首先具有教育的本质特征。即它由人们常说的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诸要素构成。教育者即由国家授权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和各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同时还包括主考院校、社会助学组织及其教师。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她代表着国家意志,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的历史重任。受教育者是数以百万计的自学者。教育内容是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编写、指定的教材。教育手段(过程)由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考生个人自学、实践环节考核、考试实施和思想品德鉴定等组成。

  其二、自学考试是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自学者实施国家意志的教育活动。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及考试机构、开考专业(计划、大纲、教材)、考试办法、考籍管理、社会助学的指导与监督、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等无不充分地表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高度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的对自学者施予影响的教育形式。

  其三、教育的基本形式不能脱离时代的背景,即制约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性质。我们知道教育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着教育的内容、手段、基本形式和服务的终旨等。仅从教育的基本形式来看,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其教育的方式(或教育的基本形式)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教育主要是通过家传形式或师徒制传授生产经验和一些粗浅的文化知识。这与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经济尚不发达是相适应的。但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特别是18世纪英国开始的产业革命,大机器生产代替了工场手工业,科学技术在生产上得到广泛应用。封建时代的个别教学的形式显然已不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了,于是班级授课制开始产生,近代学校教育形式逐步发展。当今社会随着电视、录像、计算机等多媒体技术的产生和日益完善,远距离、开放式的教育形式早已普及。不难看出,当代教育形式并不仅仅局限于学校教育。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自学考试的个人自学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恰好是现代社会教育形式多样化的最好体现。

  因此我们说,自学考试制度就其本质而言首先是一种教育形式。

  明确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存在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刘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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