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6 13:30
编者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原综合处处长刘粤平是一名从事20多年自学考试工作的老自考工作者,也是广大自考生的老朋友,一直为自考生的利益鼓与呼,是我国自学考试事业从开始启动到发展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与学习型社会特点的教育形式的见证者、参与者与推动者。我们将其与自学考试有关的主要文章整理成文,与广大自考生及自考工作者分享。 |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原综合处处长刘粤平
1982年
1. 6月9日 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情况简报》(509)摘发河北省卢龙县科委情报组张志宏同志写给书记处研究室的建议材料,题为“建议对农民中的自学者实行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3年
1.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1983年5月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4年
1.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原教育部提出在全军开展中专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的请示,原教育部原则同意。何东昌同志6月19日批示:“中专学历,应与全国有一个统一规格相一致。办法可以部队自行制定,商我部。"
2. 9月10日 原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84)教考厅字007号],听取和了解辽宁等5省市开展中专自学考试的情况。
1985年
1. 11月9日11日 国家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中专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沈阳、上海、河北、甘肃、天津、山东、江苏福建、浙江、湖北沙市等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及中组部、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时炎、国家教委高教自考办副主任施瑾同志参加了会议。邹时炎同志作重要讲话。会议交流了试点地区中专自学考试的开展情况,并就中专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工作方针、开考条件、规格标准、组织机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2. 12月17日 国家教委发出“ 关于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85)教考字013号]。通知明确了中专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并对中专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专业指导学校、专业设置、规格标准等有关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通知要求各地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至此,中专自学考试工作由试点进入推广阶段。
1986年
1. 2月24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复文山东省考委,批准山东省开考中等师范专业。
2. 5月13日 全国考委复文广东省考委,批准广东省开考中专护理、公安专业。
3. 6月5日 全国考委复文四川省考委,批准四川省开考工业财务会计、商业财务会计专业。
4. 6月5日 全国考委复文贵州省考委,批准贵州省开考护士、财税专业。
5、 6月23日-26日 有黑龙江、上海、陕西、沈阳、广州、山东、四川等21个省市参加的中专自学考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会议内容:(1)交流各地在国家教委(85)教考字013号文件下发后中专自学考试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经验;(2)研究讨论关于制定中专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3)协调邮电管理专业开考的有关事项。国家教委自考办副主任施瑾同志和邮电部教育司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6. 8月2日 全国考委复文黑龙江省考委,批准黑龙江省开考物资经济管理、公安、工业会计、商业会计和财税等5个专业。
7. 8月2日 全国考委复文四川省考委,批准四川省开考物资经济管理专业。
8、 8月2日 全国考委复文福建省考委,批准福建省开考护士专业。
9. 8月2日 全国考委复文甘肃省考委,批准甘肃省开考护士、物资经营管理专业。
10. 8月26日 全国考委复文广东省考委,批准广东省开考金融专业。
11. 10月7日 国家教委副主任、全国考委主任何东昌同志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会议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各地应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首先是保证质量,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中专自学考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是很重要的层次,希望各地加以重视,借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经验,研究中专的特点和规律,准备好必要的开考条件,并同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培训密切配合,使中专自学考试一开始就能够更加健康发展起来。
12. 10月18日全国考委复文福建省考委,批准福建省开考金融专业。
13. 10月18日全国考委复文天津市考委,批准天津市开考护士专业。
14. 10月18日全国考委复文河北省考委,批准河北省开考公安专业。
15. 10月24日全国考委复文安徽省考委,批准安徽省开考金融、护士、中等师范专业。
16. 10月26日全国考委和邮电部联合发出“关于开考邮电管理专业和组织邮电干部参加中专自学考试的通知”。全国考委受邮电部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协调开考中专邮电管理专业。该专业考试同时实行专业证书制度。
17. 10月27日全国考委复文河北省考委,批准河北省开考纺织、染整专业。
18. 11月27日全国考委复文安徽省考委,批准安徽省开考商业企业经营与管理、供销企业经营与管理专业。
19. 11月26日全国考委复文广东省考委,批准广东省开考供销企业经营与管理专业。
20. 12月26日全国考委复文安徽省考委,批准安徽省开考公安专业。
21. 12月26日全国考委复文河北省考委,批准河北省开考政法专业。
22. 12月29日全国考委复文内蒙古自治区考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开考护士专业。
23. 12月31日全国考委复文广东省考委,原则同意广东省考委对广州市成人教育局举办中专自学考试的处理意见。
刘粤平
本文选自 刘粤平的blog,点击此处查看原文并与作者进行交流。
自考365
2018-04-04
自考365
2019-01-01
自考365
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