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拟于2015年10月申请配股,公司合并报表2012年至2014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9000万元,母公司2012年至2014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7500万元,则甲公司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中符合配股条件的有 ()
A.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900万元
B.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750万元
C.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加股票方式累计分配利润900万元
D.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加股票方式累计分配利润750万元
E.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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