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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电子材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货款为1 000 000元,适

2018-11-27 15:00    自考365

自考整专业
革新电子材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货款为1 0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30 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N/30”。
要求:(1)假若客户于10天内付款,请釆用总价法核算,编制销售业务发生时和收到客户付款时的会计分录。
(2)假若客户付款期超过10天,请釆用净价法核算,编制销售业务发生时和收到客户付款时的会计分录。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1)采用总价法核算
销售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1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银行存款30 000
客户于10天内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1 176 000
  财务费用24 000
  贷:应收账款1 200 000
(2)采用净价法核算
销售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1 17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7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银行存款30 000
超过10天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 200 000
  贷:应收账款1 176 000
    财务费用24 000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p413-p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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