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张越、乙公司、戊公司、庚公司与甲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理由:某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与企业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张越持有甲公司51%的股权,过半数,属于甲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二者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某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甲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张越)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张越的父亲)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构成关联方关系。
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丙公司是甲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双方只是业务上的往来,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丁银行向甲公司提供贷款,丁银行是甲公司的债权人,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某企业的子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关系,甲公司持有戊公司60%的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戊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
某企业的合营企业与其构成关联方关系。甲公司与已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庚公司,甲公司、已公司各拥有庚公司50%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能够对庚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庚公司是甲公司的合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