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甲产品销售毛利=3000×(16-7.2)-7200=19200(元)
甲产品税前利润=19200-4800-2400=12000(元)
乙产品销售毛利=2000×(30-15)-18000=12000(元)
乙产品税前利润=12000-7200-6000=-1200(元)
丙产品销售毛利=3600×(20-10)-7200=28800(元)
丙产品税前利润=28800-9600-7200=12000(元)
(2)从上一问的计算中可见,乙产品预计会发生亏损,为了增加企业的盈利,似乎应该停产乙产品,但是由于固定制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分配本身包含了许多主观因素,如果应用变动成本法进行分析则可以看出,乙产品提供的边际贡献是2000×(30-15)-7200=22800元,从而可以弥补22800元的费用,如果盲目将乙产品停产,则会丧失22800元的边际贡献,而本身发生的费用照样会发生,并将全部转移给甲产品和丙产品,共同负担。因而,企业不应该停止生产乙产品。
(3)转产丙产品增加的产量=3600×(1+20%)=4320(件)
转产后丙产品的税前利润=4320×(20-10)-7200-9600/3600×4320-7200-25000=-7720(元),从计算上面可以看出,停产乙产品转而生产丙产品,则税前利润比原来预计的减少了,因而不应该停产乙产品。(参见教材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