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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华东政法大学自考生办理免考的通知

2023-05-25    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自考考生如有免考课程的,须事先办理免考申请后方能申请毕业。

一、办理网址:

考生可以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te.shmeea.edu.cn)提交免考申请,或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通过首页“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点击“免考申请”,按照流程填写有关信息。

考生在办理免考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服务平台的考生使用手册。如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可通过平台公布的在线QQ进行咨询。

二、申请时间:

考生须于2023年6月1日至7日上传相关免考资料,提交免考申请。

三、须提交材料:

需要办理免考申请的考生,请根据本人申请免考的课程,在服务平台上提交清晰的相应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免考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须提交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3年8月30日以便核查)。

2.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免考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须提交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3年8月30日以便核查)。

3.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免考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如外语),须提交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3年8月30日以便核查)、该证书的毕业成绩总表(含学分)或原就读高校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且该门课程的学分必须不低于自考免考课程的学分要求。

4.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在校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免考自考各专业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且专业层次和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公共基础课,须提交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肄业证书,退学证明。

5.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免考英语(二),须提交PETS-3证书(请在上传电子版材料时注明报考省市及时间)。

四、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的要求,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取得所学专业6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请具备相关申请免考资格、且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切勿错过此次办理,以免耽误后续毕业申请。

2.考生申请免考,应符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相关规定,如规定另有调整,请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3.高教自考生在报考本市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其他本市外校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不须办理免考手续;外省市转入课程不须办理免考手续;同一专业新老计划顶替课程不须办理免考手续。

4.申请外语免考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申请规定请查询华政自考网站(hdzfzk.ecupl.edu.cn)。

5.考生须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否则造成不能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6.请考生在规定开放时间内按时上传免考材料,并继续关注免考申请的审核结果,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全、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7.考生课程免考申请最终是否通过,以上海市自考办的终审意见为准。

8.考生请保持预留手机的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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