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02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03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刑法的概念】(名词解释常考点)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在法律体系中地位】
在刑事法与民事法(广义)的分类中 |
刑法属于刑事法 |
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类中 |
刑法属于实体法 |
在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中 |
刑法属于公法 |
【刑法的分类1】(单选、多选常考点)
刑法可以分为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刑法的分类2】
刑法可以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
普遍适用性质与效力的刑法,刑法典便是普通刑法。
特别刑法是仅适用于
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或特别事项(犯罪)的刑法。一般来说,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属于特别刑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仅适用于中国的特定地区,也可谓中国的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适用原则】(高频考点)
【刑法的分类3】
刑法可以分为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国内刑法是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
国际刑法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规定违反国际公法原则(或违反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及其制裁的法律;
二是国际刑事法或世界刑法;
三是关于国内刑法适用范围的法律;
四是司法互助法,即所有促成跨国(境)执行刑法规定的法律,比如引渡法。
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刑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区别】
刑法是规定
犯罪及其
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
刑法禁止的是犯罪行为,而其他法律规定的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刑法是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
【刑法的性质】
【刑法保护的法益同时具有广泛性与不完整性】
刑法保护的法益也具有不完整性:
1.刑法并不是将所有侵害法益的行为都规定为犯罪;
2.即使是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立法机关也可能不将其规定为犯罪;
3.成文刑法总是具有局限性,一些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也可能被遗漏,因而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刑法的任务】(单选、多选常考点)
《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法益。
刑法保护法益的方法是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
惩罚是手段,保护是目的。
【刑法的机能】(单选、多选常考点)
刑法具有两个基本机能:
第一,法益保护机能,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犯罪是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刑法禁止和惩罚犯罪是为了保护法益。
第二,自由保障机能,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因此,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单选题】
下列属于刑法的基本机能的是( )。
A.自由保障机能
B.维护社会秩序的机能
C.惩罚犯罪的机能
D.保卫国家的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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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刑法具有两个基本机能:第一,法益保护机能,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犯罪是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刑法禁止和惩罚犯罪,是为了保护法益。第二,自由保障机能或者人权保障机能,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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