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2013年下半年上海财经大学自考考后须知公布

2013-10-22  上海财经大学自考办公室

自考整专业

  1、考试规定:考生考前先熟悉考试地点,熟读《考生守则》。参加考试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座位号分配表(下载或抄写在纸上),二证(准考证、身份证)缺一不能进考场。考试迟到十五分钟不得进考场,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方可交卷离开。试卷上禁用修正液。分卷考试请带好专用铅笔及水笔。除考试所需的文具外,其他物品(包括手机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否则后果自负。

  2、上机考报名须知:自2009年上半年起市自考办对公共实践课程进行集中报考,我校涉及到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上机考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2)上机考均通过博益网报考,今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3/9/1—9/30,具体详见博益网上的通知。

  3、考试座位号分配表下载:10月1日起可以通过考试院网站或财大自考网下载或者抄写下来也可。

  4、成绩查询考生可从12月1日起拨打声询电话960695(开通后十五天内免费查询),之后可查16862408(收费);或登录考试院网站或财大自考网查询今年下半年的自考成绩,拨打16868908查询考后信息。

  5、成绩复核申请:考生不知道当次考试成绩或对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前来查分登记。时间:12月3日—4日(周二—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地点: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六教学楼底楼大厅,过时不再受理。复核分数申请表可从财大自考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6、自考合格成绩电子化:考生自2002年以后的自考历史合格成绩,可通过博益网下载查询,考生不需要来我办领取课程合格证明。以后办理毕业登记时只需提供2002年以前的自考合格证书,2002年以后的只要提供准考证号,我办电脑中均有记录可查。如有转考(本市转外省市,我校转本市其他高校)、免考(自考成绩免其他成人高校成绩的)的,可于9月9日之后的每周一到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六教学楼北楼413室开证明。[请考生们相互转告]

  7、专科毕业生登记:考完专科全部课程的考生,于12月11日—12日(周三—周四)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带好2002年之前的单科合格证书、准考证(牡丹灵通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免考课程材料(凭证书免考的,带好原件、复印件二份;凭原来专科以上学校有关课程免考的,带好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1份并复印1份,且在所有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本人的准考证号码),前来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六教学楼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专科毕业生登记初审表、课程设置表、免考申请表可从财大自考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8、《会计、市场营销、调查与分析》本科毕业生论文选题、初审:考完本科全部课程的考生,于12月25日—26日(周三—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前来论文选题,论文指导答辩费600元、论文辅导直通车1200元。届时请带好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2份A4)、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上述三种认证报告具备其一就行)、准考证(牡丹灵通卡)、2002年之前的自考单科合格证书、凭有关证书免考的需提供原件(复印件2份A4)、凭原大学成绩申请免考的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所有复印件右上角写上本人的准考证号码,前来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六教学楼办理有关手续,逾期将作下一届毕业生处理。论文选题登记表、论文参考题、课程设置表、免考申请表可从财大自考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9、《采购与供应管理》本科论文选题:初审等明年1月份证书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安排,请注意助学单位或财大自考办网站最新资讯。

  10、考籍转籍:12月23、24日(周一、二)办理考生考籍从本市转往外省市的手续(带好身份证、单科合格证),如有从外省市考籍转入我校的考生,请先把外省市单科合格证送我办确认,合格证要包含课程名称、学分、代码三要素,正常每逢周一(9:00—11:00;13:30—16:00)到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六教学楼北楼413室办理(逢考试或国定节假日暂停)。转入考籍的考生名单可从财大自考网上查询。

  11、新生现场报名报考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9月上旬第一个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连续三天。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报考时间:2014年3月7日—9日(8:30—11:30,13:30—16:30)老生网上报考时间:从2007年上半年第(50次)高教自学考试开始,定为每年2月2日,8月2日开始,结束时间与现场咨询报名报考同步。网址:www.sh.icbc.com.cn。地点见自考办网站通知。

  12、联系方式: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中山北一路369号),邮编:200080;咨询电话:65447480。

  特别提醒: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英语课程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高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规定,规范相应的操作程序,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与我国部队系统合作开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相关协议的精神,现决定,凡参加我国部队系统组织的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并获得合格证书的本市高教自考生,在按《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2008年6月修订)申请免考本市高教自考公共英语课程时,除必须提供相应的PETS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明外,还须相应出示我国部队系统颁发的军人证或我国军事院校学员证,以示认证。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的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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