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5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各主考高校、各相关区县招办: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称“高教自考”)自1982年首次开考起,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安排两个星期的休息日举行考试,即在全国考办安排的考试日程的前一周休息日加考一次。近年来,由于本市高教自考10月份前一周考试的日程与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日程安排发生重叠,导致考场、监考人员安排等诸多方面的困难。为避免矛盾,便于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安排考点,给考生提供选择参加各类教育考试的机会,合理稳妥地安排好各类教育考试日程,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起,本市高教自考将原每年10月份前一周的考试日程调整至全国考办安排的考试日程的后一周。特此通知。
望各主考学校和相关区县招办遵照执行,并及早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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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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