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广西南宁2011年10月自考温馨提示

2011-08-25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自考整专业

各位考生朋友:

  欢迎您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预祝您取得好成绩

  请每位考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自学考试的品牌和信誉。还请您抽空阅读以下信息。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一)若遗失《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者,请在参加考试前两天到我院自考科办理《准考证》。

  (二)若遗失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者,需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现役军人(武警)可用《士兵证》、《军官证》或《警官证》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交卷出考场的时间规定: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生提前交卷出场,不得早于本人当时所考科目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即上午8:30开始考试,11:00结束,考生在10:30以后才能交卷出场。下午14:00开始考试,16:30结束,考生在16:00以后才能交卷出场。

  三、报考下列课程的考生,须携带2B铅笔、垫板、塑料橡皮擦和削笔刀等参加考试。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03706
00009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2
03708
00015
03709
04729

  四、考生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计算器进入考场:(1)含有记事功能、翻译功能或类似这些功能的计算器;(2)按键上印有全部26个英文字母的计算器;(3)按键上印有汉字偏旁部首的计算器。

  五、本院的主要工作安排(若有临时变动,以当时公布为准)。

时间
工作内容
操作说明
9月17日起
查询考试的考点、考场及座位
考生可查询考点、考场及座位号的安排情况。使用计算机登陆“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nnzsks.gov.cn),进入“自学考试”栏目查询。
10月20-21日
领取或补办《准考证》
第一次报名的新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在南宁市自考办
老考生如遗失了《准考证》,可以在这段时间补办。
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办)。
10月22-23日
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11月13日起
查询成绩
考生可以使用计算机登陆“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nnzsks.gov.cn)进入“自学考试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成绩。持有《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的考生都可以查询(免费)。
11月17-18日
领取单科合格证
如果考生的成绩是60分(含)以上,可以领取单科合格证。
单科合格证是办理毕业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按时领取,妥善保管。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凭《准考证》代领。
11月25-27日
现场报名
2012年1月份考试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南宁市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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