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8 铜陵市教育局自考办
一、简介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暂行)》中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终生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
我省安排报名时间为考试前5个月,分别是8月(报次年1月份考试)、11月(报次年4月份考试)、5月(报10月份考试)。
2、报名办法:
我省自学考试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网址:http://zk.ah163.net/)的方式接纳考生报考。
3、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实行三次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4月、10月。
4、支付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报名费和资料费,目前我省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提供此项服务。报名考生须为上述银行电子银行客户,方可实现网上支付。
5、准考证号的编排:
准考证号在首次报名时确定,按全国统一规定的十二位数字编排,格式如下:
老生:直接用准考证号报名;新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并按我市报名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电子摄像,建立电子档案,领取准考证等材料。
省考试院和市自考办通过铜陵自考网、安徽教育招生考试网和报名网站公布关于报名等详细信息,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准考证领取一般安排在考前7天开始。《考试座位通知单》按规定的方式查询、获取。考试时,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考籍管理
1、考生考籍实行学分制并全面实施计算机管理。
2、转考:省内:各市之间,考生无需办理转考手续。省外:因工作变动或户口迁移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考籍者,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考试院统一办理。
办理转考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跨专业报考: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本科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加试相关课程。
4、免考:为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多方面考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走自学成才之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在自学考试中可以免考。详见《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免考手续按规定时间办理。
5、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考生直接向主考学校报名并安排其考试。
6、查分:考生可在考试后1个月左右,通过铜陵自考网、安徽教育招生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7、查卷: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两周内(具体查卷时间根据安排确定),向自考办提出查卷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卷工作由阅卷院校组织进行,查卷的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自考办公布。
申请查卷时需提供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8、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市自考办申请补发。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发证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即可在每年的5月中旬和11月中旬(以当次通知时间为准)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申请本科毕业的,还须提供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不得重复申请同一专业毕业,否则造成证书不能网上电子注册的后果自负。
2、考生在报考本科段时(含衔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报考本科课程考试,但在申请本科毕业前,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交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申请学士学位。
4、遗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五、申请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事项
《教育学》、《心理学》系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中两门课程,代码分别为:00429、00031,考生可按自考报名程序报考。
六、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2-2832672
E-mail:tl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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