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3 江西教育考试院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的法医学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政法机关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学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受到医学及法医学的基本技能训练,具有法医学检案鉴定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学以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医学的基本技术和案例分析的思维方法;
3、具有法医学检案和鉴定的初步能力;
4、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我国的各项法律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程;
5、了解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
主要课程:法学理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刑事侦察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临床实习一般安排12周左右;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及法医临床等校外基地实习一般安排12周左右。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相近专业:法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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