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3 江西教育考试院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刑事科学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技术鉴定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微量物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技术鉴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痕迹、文件、微量物证的检验方法和公安图像技术;
4、具有技术鉴定的基本能力;
5、了解刑事科学技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查缉、擒敌、射击、驾驶等警察技能。
主干学科:公安技术、物理、化学、电子信息科学。
主要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概论、心理学、逻辑学、刑事证据学、现场勘察、刑审侦察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训练、见习、实习等,一般安排实验和训练50周(约100学时)、见习10周、实习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相近专业:刑事科学技术 消防工程 安全防范工程 交通管理工程 核生化消防
自考365
2018-04-04
自考365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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