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5 肇庆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一、领取并填写毕业初审表格 (①号窗口)。
二、提供相关资料给工作员进行毕业初审(③、⑤号窗口)。
三、初审合格的交毕业审验费(④号窗口)。
四、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校对《毕业生登记表》上打印的内容是否正确,填写“个人简历”栏,回所在单位填写“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单位公章(没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居委会盖章)。其他项目不能用笔书写或修改。
六、于6月20日(上半年)或12月20日(下半年)前将《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交回市招生办(③号窗口)。
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西江北路教育大楼肇庆市招生办公室,邮编:526020.建议使用快递。
七、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无需办理第四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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