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江西教育考试院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具有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其它一两门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
4、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通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测量评价、教育哲学、中小学语文或数学教学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见习、实习、社会调查、教育调查等,一般安排时间总数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相近专业:教育学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 教育技术学 小学教育 艺术教育 人文教育 科学教育 英语教育 历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音乐教育 机电技术教育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烹饪与营养教育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文秘教育 华文教育 家政学 语文教育 数学教育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自考365
2018-04-04
自考365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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