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9 江西教育考试院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从事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理论宣传、党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全面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程和经验;了解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基本内容;
2、掌握科学的分析方法;
3、了解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地分析和研究党的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哲学
主要课程: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中华民国史、中国近代经济史、政治学概论、中国共产党文献与无产阶级革命家著作选读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一般安排12——14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相近专业: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自考365
2018-04-04
自考365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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