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同志们:
201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15日在我省11个设区市进行。据统计,本次考试,我省共开设166个专业、789门课程,其中本科78个,专科88个。全省报考总人数189358人,比上年同期219389人减少30031人,同比减少13.7%;报考科次数481383科次,比上年同期567131科次减少85748科次,同比减少15.1%;新生报考人数19664人,比上年同期18873人增加791人,同比上升4.2%.在参加全省自学考试的189358名考生中,参加自学考试的报考人数175573人,占92.7%;参加省广播电视大学与自学考试沟通的报考人数4291人,占2.27%;参加高级技工类与自学考试衔接的报考人数3043人,占1.6%;义务教育考试报考人数1266人,占0.67%.;自考综合改革试点报考人数5143 人,占报考人数2.7%。
考试种类多,考生身份复杂,工作任务重,这给我们的组考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为圆满地完成这次组考和巡视工作,今天召开各设区市招考办主任、考务专干及全体巡视员考务工作会议,商讨、部署如何抓好考务管理工作。下面,我就做好近期自学考试工作和本次自考的组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努力做好我省自学考试当前的重点工作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主考学校和专业结构首先,优化主考学校结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承担自学考试主考任务的高等学校是我国自学考试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在自学考试事业发展各个时期都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2004年以来,我省根据教育部开展“主考学校多元化”试点工作的精神,扩大了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规模,在统一专业计划管理、助学模式、实践环节考核以及毕业论文答辩辅导标准的基础上,为各类高校在籍生及社会继续教育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省自考规模和考生分布的变化,部分主考学校已多年未承担相应的自学考试工作。根据主考学校工作职责要求,部分高校已不具备主考学校条件。为保证我省主考学校质量,规范主考学校管理,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停止12所主考学校(其中本科院校2所,高职院校10所)及主考专业资格。
其次,优化专业结构。一是有些专业老化,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报考人数也在下降。二是注重发展本科专业,专科专业生源匮乏,报考人数逐年萎缩。从2011年起,我省将陆续停考28个专科专业,7个本科专业。与此同时,推行新增专业开考论证制度,对新增专业、主考学校资格严格把关,原则上一个专业一所学校负责主考,便于充分调动主考学校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规范社会助学行为社会助学是自考发展的重要依托。我们要求有关院校和助学单位坚持教考分离,规范助学行为,提高助学质量,严肃考风考纪,热情为考生服务;我省对助学单位的生源组织工作,提出了“不准作虚假广告,不准搞生源中介,不准与非学历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规定;实行自学考试助学单位注册备案制。我院已连续出台了两次报名公告,规范助学单位的报名行为,从源头上消除考务管理的隐患。另外,在今年上半年还要开展高校(含助学单位)考点评审工作,调整考点布局,实行划片设点,考生交叉编排考场考号,从考点和考场的布局设置上强化自学考试的考务管理,确保自考质量,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信誉。特别是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考点原则上不得设置在自学考试的助学单位、办学单位”的规定,要“优先使用标准化考点安排考试”。从今年10月份自学考试开始,逐步把自学考试的考点优先安排到标准化考点。如果高校要设置考点必须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自考处要同设区市招考办尽快做好规划,下发文件,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三)进一步提高为考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针对社会对自考管理信息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我院开发建立了自学考试的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报考、考点考场编排、网上查询成绩、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网上评卷、计划管理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对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大量复杂的考籍管理任务,在考生转移考籍、补办相关证书、课程抵免等工作环节,由以往常年办理改为集中在每年5月和11申办,受到了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好评。以后还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内部监控机制,确保成绩的真实、准确。
(四)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我省自学考试规模。近年来,我省自学考试报考人数同全国一样正在呈现下滑态势,因此,规模的维持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今后我省的自考工作,应当在保持自考适度的规模上寻求发展和创新,开拓新的发展途径,扩大自考生源。一是深化自考综合改革试点,适当扩大试点规模,从民办高校扩展到公办院校;二是扩大学习服务中心试点,为考生提供多层次的助学服务;三是扩大专升本、第二学历的课程抵免力度,吸引考生参加自考;四是扩大高级技工加自考(专科)的试点工作,吸引高级技工的学生参加自考。
从2012年1月、4月我省自学考试的报考人数同去年同期相比,总数都有所下降,但这说明我省自学考试的生源还是有潜力可控,同时也是全省各级自考机构的同志们长期以来致力于自学考试的宣传、务实工作的结果。今天借这个机会,向在座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多年来支持自考事业的各级领导、同志们,向全省广大自考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要始终把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管理作为第一要务
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是公平公正的底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任何时候都必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不出任何问题。要认真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层层建立健全各类考试的安全预警、应急机制,落实安全保密、考务值班制度和实时报告制度,坚持人工监管与现代安防手段相结合,加强对各类考试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及时排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充分考虑到各种突发情况和风险,加强对自然灾害以及消防、交通、卫生等群体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的人身安全。
继续落实好组考工作责任制、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今天的会上,各设区市招考办将同省教育考试院签订主考工作责任状,大家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要完善多级巡考督考与随机暗防相结合、人工监考与现代监控手段相结合的多重监管机制,针对自学考试中高科技、集团化作弊等问题,要综合运用电子监控、无线通讯屏蔽等先进技术手段,重视发挥广大监考员和巡视员、督考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违纪舞弊行为。
精心组织好评卷工作,特别是完善网上评卷技术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评卷过程和评卷场地的监管,确保评卷质量和安全。
三、要认真做好考务巡视和督查工作
为加大本次组考工作的督查力度,规范考点组考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自考委选聘了59名干部组成巡视组赴各考区检查和督促组考工作。对做好自学考试的巡视和督查工作我想提两点要求:
1、要认真学习《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细则》,熟悉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细则》中对考试巡视组、巡视员的职责有详细的工作要求。如检查设区市招考办各项准备工作,协助设区市招考办组织考试;检查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原则、模范执行考试纪律,监督各有关规定、办法的实施等。希望大家都能够自觉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
同志们,自学考试的组考工作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设区市招考委、招考办、设考学校要做到精心组织,通力合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每位考试工作人员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恪尽职守、严格管理,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我预祝今年4月自学考试组考工作圆满成功!
人物介绍:万普海,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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