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天津2011下半年律师专业(本科)毕业计划(南开大学)

2011-11-30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自考整专业

  毕业计划(仅供2011.12使用)

  律师专业(本科)

  专业代码:383                主考院校:南开大学            停办毕业:2013年

序号  课程代码  现行专业课程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可顶替的原383专业课程(学分)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毛泽东思想概论(2)  中国革命史(4)可顶“11801181”一门课程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3  0049  俄语(二)  14 


门 
笔试  俄语(公共)(14) 
0244  日语(二)  14  笔试  日语(公共)(14) 
0359  英语(二)  14  笔试    
4  0106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5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保险法(3) 
6  0127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7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465  律师执业概论  5  必考  笔试    
9  0473  证据法学  6  必考  笔试    
10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1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国际贸易法(5)国际投资法(4) 
12  083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必考  笔试  自考律师专科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可不考此课程,但必须 “办理免考手续” 
13  083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门 
笔试  市场竞争法概论(4)房地产法(3)  已通过外语者,可用“公司法(4)劳动法(4)税法(3)”顶替任意一门课程 
0836  司法鉴定概论  4  笔试  会计法与审计法(4)中国法制史(5) 
14  0907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必考  笔试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3)
司法鉴定概论(4) 
15  4678  律师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不 考 外 语 考 试 课 程 栏 
1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2  0459  金融法  4  必考  笔试  金融法(一)(4) 
3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4  0469  税法  3  必考  笔试    
其他学科门类申报本专业“加考课程栏” 
1
2 
0557  法理学  7 


门 
笔试  法理学(二)(5)法理学(一)(7) 
082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笔试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6) 
082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笔试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 
082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笔试  刑法原理与实务(6) 

  申报毕业条件:

  1、学科门类(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1)管理学类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可直接申报,不需加考。

  2、其他学科门类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申报本专业,必须在“加考课程栏”的四门课程中,任选两门加考。

  3、考生可不考外语,必须加考“不考外语考试课程栏”中的四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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