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0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各设区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主考院校、有关委托部门:
金融(专科)等22个专业开考以来,为相关部门和行业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随着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目前这些专业的考生人数急剧下降,已连续六次考试报考人数不足300人。经广泛征求意见,省自考委决定自2012年起停考金融(专科)等22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专科)等22个专业(详见附件)2011年12月报名时停止接纳新生报考。
二、2012年继续为各停考专业安排一轮理论课程考试;自2013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原考试计划的理论课程考试。
三、按照相关相近原则,从现开考课程中为各停专业指定顶替课程(具体课程顶替对照表另文印发)。2013年起,考生可根据顶替关系,参加顶替课程考试。
四、各停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考核)在停止办理毕业手续前正常安排。
五、按顶替关系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后达到各停考专业规定要求的考生,仍从原专业办理毕业手续,时间截止到2015年底。
附件:停考专业一览表
自考365
2018-04-04
自考365
2019-11-01
自考365
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