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江西2010年10月自考组织巡视组的通知

2010-09-28  江西省自学考试网

自考整专业

各设区市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4日进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考点建设,加大本次组考工作的督查力度,规范考点组考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组织2010年10月江西省自学考试巡视组赴各考区、考点检查和督促组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为保证自学考试巡视工作有实效,各有关主考学校要选聘符合担任巡视员条件且参加过自学考试巡视工作的干部、教师担任巡视工作。每组由一名处以上干部任组长。人员组成见《江西省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巡视员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各主考学校于2010年9月28日前把巡视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我办学历教育考试科(电话:8696723,联系人:石志祥)。

  二、工作职责

  1、巡视组职责。协助、指导考区、考点做好组考工作;检查设区市招考办各项准备工作,协助设区市招考办组织考试,督促高校考点实行交叉监考;检查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有责任与设区市招考委共同协调解决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如在协调过程中与设区市招考办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省自考委汇报;对照《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点组考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二)认真、如实填写,并提交被巡视考区所属高校组考工作考评报告。

  2、巡视员职责。巡视组长同设区市招考办协商,把巡视组成员分配到考点,协助考点主考组织考试,督促监考员履行《监考员职责》;各巡视组成员(除巡视组长外)必须每人坐镇一个考点(不得串校),并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原则、模范执行考试纪律,监督各有关规定、办法的实施;会同考点主考制止和处理各类违规、作弊行为;协助主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如有可能失、泄密或大面积违规)要与主考一起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省自考委报告。

  三、时间安排

  1、全体巡视工作人员于10月19日上午8:30参加省自考办组织的培训,时间半天。

  2、会议地点:省自考办二楼会议室。没有经过培训的巡视员不能参加巡视工作。

  3、巡视工作人员于10月21日到达考点,考试结束后于10月25日返回单位。

  4、11月1日上午8:30召开巡视组组长会,汇报巡视工作、考区组考工作和考试情况(要有书面材料)。会议地点:省自考办三楼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1、考区和有关考点要做好接待工作,给巡视组提供必需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搞好巡视工作;巡视组在每个考点都应有专人负责,每次考试结束后巡视组成员都要向巡视组组长汇报考试情况。

  2、考区和考点要与巡视组(巡视员)加强沟通,在他们履行巡视员工作职责时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遇到问题和在工作中产生分歧要多协商,共同搞好组考工作。

  3、继续实行考区(考点)与巡视组(巡视员)双向考评。考区和考点要对巡视员的工作情况(包括到达和离开考点的时间)进行考评,如实填写《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点组考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各考区将此表收齐后交答卷时送省自考办学历教育考试科。巡视员要对自己巡视考区的考点组考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把填写的《考点组考工作情况登记表》交巡视组长。各巡视组长汇总后,在参加巡视组组长会时交我办学历教育考试科。

  附件一:江西省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巡视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江西省自学考试巡视员巡视工作考核登记表

  附件三: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点组考工作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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