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蚌埠市自考办
各位自考考生:
2010年4月份自学考试即将在4月17日—18日开考。鉴于还有一部分4月份的新考生没有按时进行电子摄像,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况,蚌埠市自考办发扬“服务考生、服务社会”的工作作风,在4月份办公室各项工作繁重的情况下,挤出时间为这部分考生进行补摄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摄像时间:2010年4月1日—2日。
二、补摄像地点:蚌埠市自考办(淮河路498号)一楼。
三、注意事项:
1、新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A4)一份,到摄像现场办理电子注册手续。
2、三县自考新生请咨询三县自考办,及时到三县自考办办理补摄像手续。
3、请需要补摄像的新考生及时办理,逾期不再补办。未摄像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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