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3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华南师范大学:
为了满足我省经济建设需要,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企业管理专门人才,决定从2010年1月开始,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
华南师范大学。
二、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报考本专业。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每门课程考试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本专业毕业要求不少于13门课程不低于70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华南师范大学副署的现代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四、开考方式与报名报考方法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专业课程设置特点,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以独立办班形式开考。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助学辅导及实践课程考核的组织工作。
本专业只接受集体报名报考。由本专业独立办班教学点统一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考生报名报考时必须按照规定缴交报名报考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全国考委负责审批专业考试计划;编制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自学考试教材;组织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命题和考试时间安排。
省考委负责公布专业考试计划;组织编制省命题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组织省命题课程的命题和考试时间安排;统一组织全省的考试和评卷、考籍管理;颁发课程合格证和毕业证书;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各项工作。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报名报考,组织考试实施,协助考籍管理,协助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在省考委的指导下,开展宣传和助学活动;参与命题和评卷工作;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华南师范大学要坚持办考与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的原则,有关课程的命题教师不得参与该课程的助学辅导。
六、专业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
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见附件一。本专业每年开考4次,考试时间定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全国统考课程的考试由全国考委统一安排,省统考课程的考试由省考委统一安排,考试课程安排由省考委统一公布。首次开考时间为2010年1月,只接受独立办班考生集体报名报考。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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