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8 江西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县(市)招考委、教育局:
为适应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开辟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的新渠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09]1号)和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9]2号)精神,我省自2010年4月起,开设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科、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考办负责组织制定义务教育专业考试计划以及考试组织工作,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负责助学的组织与管理。本专业实行注册学习制,参加学习的人员须向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报名注册。学员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各县(市)“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组织注册学习学员集体到所在县(市)招考办报考,参加我省统一安排的自学考试。
二、义务教育专业考试计划为全国统一专业考试计划,所设课程的自考大纲和教材由全国统筹安排,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部分课程试行学业综合评估,采取纸笔考试与网络考试相结合、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终结性考试与形成性考试相结合等多元化的考核方式。
三、试点期间,本专业主考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
四、本专业报考对象为农村(指县级市、县及县以下)在职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五、省自考办具体实施报名管理、考点设置、试卷印制、试卷评阅及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项工作;负责学业综合评估成绩的认证、学分互认的审核工作;对“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的助学服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省自考办统一发放成绩,统一办理各种考籍及毕业手续。考生达到本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的专、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明确标明义务教育专业各方向名称。毕业证书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学员,可按照相关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七、本专业每年安排四次全国统一考试(1、4、7、10月);首次开考时间为2010年4月,考点原则设在考生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区市招考办负责组织管理,县(市)级招考办承办。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
(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义务教育专业是为适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力求把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与教学技能培养紧密结合,在提升学历水平的同时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服务。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农村义务教育需要,从事农村小学、初中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专业(专科)要求考生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理解现代教育基本理论,了解与懂得少年儿童心理,掌握小学教育规律和教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能够胜任小学主要课程教学和班主任及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要求考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识中国近现代社会改革发展道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懂得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和文化修养,掌握从事义务教育管理和学科教学的专门科学知识,能够胜任义务教育某一方面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初步具备相关教育理论研究能力。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致;同时根据义务教育的要求和农村教育教学的特点,在课程设置上更加突出实用性。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强调综合素质开发与教育教学实践训练。
本专业分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独立本科段暂开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和小学教育四个方向。
从事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员可以参加本专业(专科)的学习。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3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专科)毕业或具有其他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农村小学、初中教职员,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或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0学分,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一)专科
专业代码:040124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备 注 | |
必修课 | 公共基础课 | 1 | 09277 |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 6 |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
3 | 09275 | NTET(初级) | 6 | |||
4 | 00429 | 教育学(一) | 5 | |||
专业核心课 | 5 | 09276 | 义务教育概论 | 5 | ||
6 | 00407 | 小学教育心理学 | 5 | |||
7 | 00412 | 小学班主任 | 4 | |||
8 | 09278 | 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 5 | |||
9 | 09279 | 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 | 5 | |||
10 | 09280 | 小学课堂教学案例评析 | 6 | 实践课 | ||
11 | 09281 |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 | 6 | 实践课 | ||
选修课 | 12 | 00408 | 小学科学教育 | 4 | 选考四门课程 | |
13 | 09282 | 小学品德与社会教育 | 4 | |||
14 | 09283 | 小学英语教育 | 4 | |||
15 | 09284 | 小学音乐教育 | 4 | |||
16 | 09285 | 小学美术教育 | 4 | |||
17 | 09286 | 小学体育健康与安全教育 | 4 | |||
总学分 | 73 |
(二)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040125
课程类别 | 序 号 | 课程 代码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方向 | 备 注 | |
必修课 | 公共基础课 | 1 | 03708 | 2 | |||
2 | 03709 | 4 | |||||
3 | 09287 | NTET(中级) | 6 | ||||
专业核心课 | 4 | 09288 | 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 | 6 | 专业方向核心课 | 各方向必考课程 | |
5 | 09289 | 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 6 | 各方向必考课程 | |||
6 | 09290 | 初中语文学科基础 | 6 | 初中语文方向 | “初中各学科方向”三门必考课程,暂开设初中语文等三个学科的课程组。每门课程又都可作为小学教育及初中其他方向的选修课。 | ||
7 | 09291 | 初中语文课程与教学 | 5 | ||||
8 | 09292 | 初中语文教学实践与反思 | 5 | ||||
6 | 09293 | 初中数学学科基础 | 6 | 初中数学方向 | |||
7 | 09294 | 初中数学课程与教学 | 5 | ||||
8 | 09295 | 初中数学教学实践与反思 | 5 | ||||
6 | 09296 | 初中英语学科基础 | 6 | 初中英语方向 | |||
7 | 09297 | 初中英语课程与教学 | 5 | ||||
8 | 09298 | 初中英语教学实践与反思 | 5 | ||||
6 | 00464 | 中外教育简史 | 6 | 小学教育方向 | 此三门课既是小学教育方向必修课,也可分别作为初中各方向的选修课。 | ||
7 | 00465 |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 4 | ||||
8 | 09335 | 义务教育班级管理 | 6 | ||||
9 | 09336 | 课程与教学案例评析 | 7 | 实践课,各方向必考课程 | |||
10 | 09337 | 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开发 | 7 | 实践课,各方向必考课程 | |||
选修课 | 11 | 00015 | 14 | 选考总数不少于16学分的课程(含可作为选修课的初中学科和小学教育方向的专业核心课) | |||
12 | 09338 | 课程设计与评价 | 5 | ||||
13 | 09339 | 中小学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 5 | ||||
14 | 00458 | 中小学教育管理 | 4 | ||||
15 | 00456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 4 | ||||
16 | 09340 | 义务教育比较研究 | 5 | ||||
17 | 09419 | 义务教育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70 |
说明:
1、“NTET”即“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
2、本专业中,凡取得“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证书,可以顶替“英语(二)”课程的成绩。
3、考生通过自学考试其他专业的课程,可以顶替与本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凡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思想理论课、英语(二)、与本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凡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与本专业(专科)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4、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农村(指县级市、县及县以下)在职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2)、具有非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但必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09277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和“00407小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3)、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英语方向的考生必须选考“00015英语(二)”。
五、部分课程说明
(一)专科
1、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本课程以思想政治理论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系统阐述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的有关理论。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概述;教师职业道德及其它专业素质的构成;教师专业素质的形成及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及其不同阶段);教师职业道德及专业素质发展的途径与方式;教师教育体系构成、基本任务及其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等等,引导教师职业生涯进入更高境界。
2、义务教育概论
本课程主要介绍义务教育的概念及相关理论、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程与经验、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制度(包括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投入机制、管理机制、教师制度和课程体系)与相关政策,帮助考生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提高从教的自觉性。
3、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本课程主要介绍小学语文学科的地位、作用及其教育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结构、教材编选及教学的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及基本程序、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设计与评价等基本问题。
4、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
本课程主要介绍小学数学学科的地位、作用及其教育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结构、教材编选及教学的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及基本程序、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设计与评价等基本问题。
5、小学课堂教学案例分析
本课程是以考生为主体的教育实践课程,其教学目标是通过考生的说课、看课、评课等教学实践活动,使考生掌握评课的基本技能与方法,丰富课程与教学的案例知识,促进教学反思与增强教学智慧。
6、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
本课程是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的实践性课程,主要内容有三部分“一是介绍综合活动的基础知识,为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主题设计方案及活动实践示例,为农村小学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相关范例与借鉴;三是农村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建议,结合农村小学的实际,有针对性地为考生的实践创新提供具体方法的指导。
7、小学品德与社会教育
本课程主要介绍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地位、作用及其教育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结构、教材编选及教学的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及基本程序、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设计与评价等基本问题,并说明了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教育构成、教育原则和工作方式方法。
8、小学英语教育
本课程主要介绍小学英语学科的地位、作用及其教育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结构、教材编选及教学的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及基本程序、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设计与评价等基本问题,并结合农村小学实际进行英语语言能力及相应教学能力的基本训练。
9、小学音乐教育
本课程主要介绍小学音乐学科的地位、作用及其教育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结构、教材编选及教学的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及基本程序、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设计与评价等基本问题,并结合农村小学实际进行音乐学科教学能力的基本训练。
10、小学美术教育
本课程主要介绍小学美术学科的地位、作用及其教育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结构、教材编选及教学的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及基本程序、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设计与评价等基本问题,并结合农村小学实际进行美术学科教学能力的基本训练。
11、小学体育、健康与安全教育
本课程主要介绍小学体育学科的地位、作用及其教育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结构、教材编选及教学的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及基本程序、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设计与评价等基本问题,并说明了小学生健康与安全教育的要求及其工作方式方法。
(二)独立本科段
1、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
本课程要在专科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重点;掌握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与途径,熟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一般方法,学会理解和分享优秀教师的成长经验;明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学会利用以课程学习为主的各种机会积累自身专业发展的经验,能够自主地确定与实施个人的专业发展规划,并在教学实践、校本研修、合作交流与自我反思的结合中提升个人的教师专业素质,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与教育智慧。
2、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本课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在分析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生认知与学习特点的基础上,系统介绍了“有效教学”的基本内涵及相关理论,说明了“有效教学”旨在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关注学生的全人发展、注重教学效益、强调教学的反思与创新等基本理论观点以及创建促进学习的环境、研究并理解学生、明晰目标与组织内容、提供多样的学习机会、促进学生学会学习、持续的教学反思与创新等多种“有效教学”的策略与原则,并从教学准备、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等三个方面介绍了实施“有效教学”的具体方式与方法。
3、初中各科学科基础(按初中课程计划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分别设课)
本课程依据初中课程计划及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重点介绍有关学科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并进行相应的学科专业能力训练。
具体内容与学习方式由本课程的考试大纲及自学教材规定
4、中学各科课程与教学(按初中课程计划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分别设课)
本课程主要介绍初中课程计划规定的各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初中课程某一学科的性质、特点及该学科在初中课程地位的说明,该学科的课程与教学目标要求、课程与教学设计的基本原理、课程资源开发与教材选编的基本原则与策略、课程实施与教学的策略要求及基本程序、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与学习指导方式与方法、教学评价的标准与策略、该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与策略,等等。
具体内容与学习方式由本课程的考试大纲及自学教材规定
5、初中各科教学实践与反思(按初中课程计划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分别设课)
本课程旨在引导考生在学习《初中各科学科基础》和《中学各科课程与教学》的基础上,能够依据新课程的要求组织专题研究,引导考生通过教学实践、校本研修和教学反思,明了本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与过程,帮助他们形成专业发展意识,在总结与提升个人经验的基础上,提高专业水平与专业能力。
6、义务教育班级管理
本课程主要介绍义务教育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与基本方式方法,指导考生参与指导中小学生学习、管理班级和组织班级活动,使他们了解义务教育班级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获得与学生直接交往的体验,获得与家庭、社区联系的经历,学会引导中小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形成集体观念。
7、课程与教学案例评析
本课程是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教育实践课。其任务主要是引导考生应用所有理论观察、分析其身边所发生的各种课程与教学案例,以拓展其视野、提高其认识、发展其能力,特别是能掌握科学的课程评价理论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课程评价观点。
8、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开发
本课程是指导中小学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的教育实践课。其任务在于引导考生了解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程序与义务教育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的实践要求,以提高考生参与课程改革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形成课程设计与开发的基本能力。
9、课程设计与评价
本课程主要介绍课程设计与评价的基本理论、原则与方法,使考生了解活动课程开发的知识,学会开发校本课程及设计、指导课外、校外活动;了解课程评价特别是课堂评价的理论与技术,学会通过评价改进教学与促进学生学习。
10、中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本课程主要介绍中小学品德发展的规律以及农村学生品德形成的特点,帮助考生了解中小学生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的过程、认识中学生交往的特点、理解同伴交往对中学生发展的影响,并说明了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11、义务教育比较研究
本课程选择有可比性的国家和有针对性的义务教育问题,以专题形式进行比较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义务教育的国际法律,区域、国家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年限及变化规律,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巩固率。发达国家的发展道路与保障体系,发展中国家的共性问题、可借鉴经验与改革发展方向等,以增强考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历史责任感和实践自觉性。
自考365
2018-04-04
自考365
2019-11-01
自考365
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