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广东广州08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发放通知

2009-04-10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自考整专业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在2008年12月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请按下列安排回原办理登记地点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各区(县级市)发放安排

区(县级市)发放时间发 放 地 点联系电话
荔湾区招考办4月22日龙津东路822号之一侨光财经专修学院81872509
越秀区招考办4月21日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成教大楼14楼87678002
海珠区招考办4月21日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办公大厅84472554
天河区招考办4月21、22日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38622793
白云区招考办4月22日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86367165
黄埔区招考办4月21日黄埔区大沙东320号(黄埔区党校内)82390026
番禺区招考办4月21日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284641646
花都区招考办4月20日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7楼36898748
萝岗区招考办4月21日广州开发区志城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一楼西座112室82111495
增城市招考办4月21日荔城街挂绿街招生办三楼82712867
从化市招考办4月21日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内87930461
说明:
1、独立办班、开放(公开)学院、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领取《毕业证书》请与办学单位联系;
2、发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办法

  携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者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

  三、注意事项

  1、个别经广东省考委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领回申报材料。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3、《考生档案袋》内已有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和密封签等,请考生检查袋内材料后自行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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