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31 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201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2010年10月份自考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5月31日——6月2日和6月10日——11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含身份证件号码的面);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0年下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6月15日——18日,报考2010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7月6日至16日(不含公休日),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在2010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7月6日——16日),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www.syzsks.com(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0年4月份考试的自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
在上述工作日程中,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每日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9:00—11:30和13:30—16:30。
咨询服务时间 | 咨询电话 | 负责单位 |
全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 96789-4 | 沈阳市招考办自考处 |
全年自考办理毕业、考籍转移和报名期间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16:30-18:00为数据上报时间。 | 62180585 | 和平区招考办 |
24126398 | 沈河区招考办 | |
88537400 | 大东区招考办 | |
86275390 | 皇姑区招考办 | |
25444408 | 铁西区招考办 | |
89815861 | 苏家屯区招考办 | |
89862727 | 沈北新区招考办 | |
25347126 | 于洪区招考办 | |
87823307 | 辽中县招考办 | |
87344934 | 康平县招考办 | |
87123788 | 法库县招考办 | |
87505889 | 新民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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