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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09下半年自考毕业审核通知

2009-11-26  连云港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考整专业

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审核工作根据省考试院要求,与自考报名同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登记工作

  毕业生登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县区考办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登记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毕业生登记时要统一使用省下发的专业库和考籍库。

  2、本次办理毕业生仍采用网上考生本人申请、考办初审的方式。为保证毕业生的信息准确无误,各县区考办要宣传、指导考生在网上录入本人毕业信息如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多证号、考试课程成绩等栏目,所有信息必须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内容一致。初审合格的考生到考办确认信息时,考办需用打印机打印信息校核单,交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由考生签名后考生、考办各自留成,此程序不得流于形式。

  3、毕业生登记使用的准考证号必须是12位。如果毕业生是多证情况,必须在备注一栏中注明其余所有的准考证号码,本市准考证号需转换成相应的12位,多证号之间用“,”符号隔开。

  4、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免考00015计算机基础课程的考生,需另外单独做一个计算机成绩库(jsjcjk.dbf,xm(c,8)、sfzh(c,18)、zsh(c,15)),以便省考办查验成绩。如果是外省考的计算机合格证,则要求考生提供合格证复印件盖考办章留存,并留下原件供省备查。

  5、毕业生需交二寸标准电子照片1张(浅蓝色背景,照片像素114宽×156高,大小15k左右)、同底版相纸照片1张。今年所有毕业生均需上传电子照片,考生登记表必须使用电子版人像打印,不得再使用照片粘贴。

  6、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40元/人。

  二、切实加强审核工作

  1、各县、区考办要由专人负责毕业生初审工作,重点审核各项材料(含网上信息,下同)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毕业资格。谁负责初审验收毕业生材料,同时要负责通知考生初审通过与否,并在考生网络毕业生申报信息审核栏和毕业生材料袋上签具实名负责。毕业生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考生成绩、科目要求是否符合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以江苏自考2008年4月版《专业考试计划简编》及省考试院下发的补充意见为准。

  3、要审核毕业生的身份证,如身份证姓名与准考证的姓名不一致,需出具带照片的户口证明。

  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课程指导意见的通知》,师范类有十四个专业设置了教育实习课程,这些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持有教育实习鉴定表,详细标准以苏教育自[2007]4号文件为准。

  5、本次毕业生登记不再使用单科合格证,以省考试院考籍库中考生的考试成绩为依据。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材料不得接受。

  6、少数考生的实践考核成绩因由各主考学校操作,在省、市考办文化成绩库中不一定完整,因此,要求各考办必须收验考生的实践考核成绩单,并将手工录入的成绩采用红色字体备查。

  对在办理毕业生登记、审核期间因责任心不强或不负责任所造成错误的将根据目标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三、上报材料要求

  1、毕业生名册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专业顺序以2008年4月《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目录顺序排列。

  2、毕业生登记电子信息及信息光盘,毕业生电子照片库光盘(电子照片库中照片文件名用:考生准考证号。jpg),毕业生相纸照片册(按毕业生名册顺序先横排后竖排排列)。

  3、毕业生材料一人一袋,按毕业生名册顺序排列。毕业生登记表、材料袋封面需加盖县区代码章,便于今后区分。

  毕业生材料以下装订顺序订为一册:

  (1)所有准考证(登记号证放在最上面)

  (2)论文答辩、实践考核成绩单

  (3)本科资审免考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籍证明

  (7)转考材料等

  四、相关材料上报时间

  1、2009年12月24日前上报以下三类材料:

  (1)各县区毕业生库;

  (2)计算机成绩库、公共英语成绩库;

  (3)毕业生照片册。照片下方应注有考生登记的准考证号码。

  2、2009年12月30日前上报毕业生其他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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