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4 天津招考资讯网
课程名称:三维构成
课程代码:4800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三维构成》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它是一门研究在三维空间中如何将立体造型要素按照一定的原则组合成赋予个性的、美的立体形态的学科。该课程是设计专业中的方法与设计训练课程。与二维构成的不同点在于,三维构成侧重于对学生空间意识或空间直觉的培养,通过抽象的立体形态体现形式美的法则,从而提高形象思维能力和设计创造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通过对立体空间形态的学习与实践训练,了解三维空间的形态美和创造美的规律,掌握三维形态的创造原理和方法,为专业设计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学习,考生应全面掌握造型的形式法则及创造构成规律,并能应用在设计实践中。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三维构成》如同二维构成一样是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其前期课程是《二维构成》,而其与二维构成共同服务于艺术设计类与形态、体量、空间有关的专业课程。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概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构成教学的起源、我国构成教育的概况、学习三维构成的意义,从而树立三维构成观。掌握三维构成的基本理论。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三维构成观的建立(一般)
识记:三维构成的意义
理解:构成的立体空间
第二章 三维构成的要素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训练使学生对立体形态的量感,空间感,肌理感有感性上的认识。掌握三维构成的概念以及三维构成的构成要素。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三维构成的组成要素(重要)
识记:概念要素、视觉要素、材料要素
理解:构成要素、机能要素、关系要素
第三章 三维构成的形式法则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三维构成的形式法则。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三维构成的存在形式分析(重要)
识记:形式规律
理解:单纯、重复、统一、节奏与韵律、比例与秩序、平衡、强调等要素
应用:空间的联想与意境的三维视觉。
第四章 形态要素的造型形式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形态构建的组成。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点、线、面的构成(重要)
识记:点、线、面、体
理解:立体构成原理
应用:点、线、面进行综合构成表现。
第五章 三维构成在设计中应用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包装结构的设计原理和方法。使考生能够应用所学知识较好地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具备相应的容器制造与应用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造型艺术在设计具体化。(重要)
识记:造型与构成的关系
理解:空间、造型等构成基础元素的构建
应用:在包装设计、POP广告、服饰设计、工业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具体应用。
课程设计实践
一、考核的目的与要求
三维构成是通过使用各种较为单纯的材料来训练造型能力和空间构成能力的一门课程。它要求考生对立体形态进行科学解剖,重新组合,创造出新的形态,以此提高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艺术思维能力和设计创造能力,为设计活动提供广泛的构思方案。因此,在章节知识点的学习过程中增加课程设计实践,更便于巩固所学知识。
二、课程设计实践内容 (设计尺寸要求:自定)
1、以简单的几何形体,如正方体,圆柱体等进行四种形式的切割想象表现
2、以钢丝为框架,用几种色彩的毛线构成作品。
3、用木质条材变向转体和扇形的组合构成。
4、面材的切割、折屈联系的构成。
5、板式结构的聚散联系。
6、柱式结构联系。
7、盒型结构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立体构成》 许 超 黄丹编著 湖南美术出版社 2002年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认真阅读与理解。根据本大纲的内容与要求,认真学习教材,识知基础知识、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考试点的要求,理解教材中的重点理论部分。
2、设计训练与要求同步。课程设计的表现方式是本课程考核的主要方式,在重视教材理论的学习基础上,做好课程设计训练才能符合该课程的考核要求。
3、触类旁通的学习方式。《三维构成》的学习是一个研究的过程,也是一种方式和一种手段的分析理解的过程。触类旁通的学习方法是分析理解的较好方式。通过举一反三的训练达到应用的熟练。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要积极启发引导。
5、辅导时应注意指导考生加强本学科研究方法的训练,注重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独立创作,不断提高观察和思维理解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助学学时:本课程共4学分,建议总课时72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 次 | 内 容 | 学 时 |
第一章 | 概论 | 8 |
第二章 | 三维构成的要素 | 14 |
第三章 | 三维构成的形式法则 | 14 |
第四章 | 形态要素的造型形式 | 14 |
第五章 | 三维构成在设计中应用 | 22 |
合 计 | 72 |
注:课程设计实践的课时包含在相应的章节之中。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即以构成课程设计实践形式出现的考核知识点都是考核的内容。
2、考试方式为闭卷、现场进行作品设计。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评卷采用100分制,60分为及格。考试时,只允许携带设计制作的相应工具,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设计资料。
3、考核命题范围一般为课程设计实践题目中若干知识点的综合。
4、作品的考核要求:
第一项 构图巧妙,作品立意独特,并为原创。
第二项 构图基本合理、符合审美标准。
第三项 作品色彩、字体、图形等元素组织表现符合考试要求。
5、参考评分标准
(1)考核中较好地达到第一项要求,同时基本达到第二、三项要求时,成绩为90分以
上。
(2)基本达到第一项要求,同时基本达到第二、三项要求时,成绩为80~89分。
(3)基本达到第一项要求,第二、三项不合格者为70~79分。
(4)没有达到第一项要求,但基本达到第二、三项要求时,成绩为60~69分。
(5)三项要求均未达到者为59分以下。
六、题型示例
(一)板式结构的聚散联系与柱式结构联系等关系,完成一个具有形式美感的板型与柱型结合的构成结构。
不小于20cm×20cm×20cm的空间范围,材料不限。
(二)为某化妆品做一包装物,突出时尚、女性用品等特征。
不大于16cm×16cm×16cm的空间范围,以面材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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