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同路人:以脚捉笔十年自考法律

2008-09-19 08:54    

  一位没有双臂的残疾人,十余年来通过自己打官司和自学,成为当地知名的“法学家”。最近,他的官司打赢了。他说,他要将法律自学到底,还要参加司法考试,要用自己的知识去帮助更多的人。8月30日,记者采访了这个传奇人物——周建。

  学法打赢两场官司

  沙坪坝西永镇中柱村,一栋破旧的二层小砖房,这就是周建的家。周建的房间小而整洁,两大书柜里摆满法律、哲学、电脑方面的书籍。

  1991年,19岁的周建进入沙坪坝区西永页岩砖厂(以下简称页岩砖厂)当工人。不久,意外发生。1992年1月2日晚上,周建值夜班,他的双手不慎被强力带进搅拌机。经医院抢救,命是保住了,可他的双上肢齐臂截断,成为一个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

  事故发生后,青梅竹马的恋人离开他,而页岩砖厂仅仅答应赔付他1.5万元。经多方调解无效,周建决定起诉。

  1995年4月,周建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页岩砖厂支付伤残赔偿费、营养费和安装及更换普及型肌电假肢的费用。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页岩砖厂赔偿周建安装普及型假肢费共计39200元。周建不服,向原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再审判决页岩砖厂支付周建抚养费、扶助费10万余元。

  周建说,着急没请律师,为了打赢官司,他通过报纸、电视和普法资料了解法律,还买了教材学习法律,基本掌握了民事法律知识。

  2004年,周建重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页岩砖厂支付假肢更换费,一审胜诉,二审被驳回。

  2006年12月,周建来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控申部门依法提出申诉。2007年3月,一分院审查后,支持周建的诉讼请求,依法提起抗诉。再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页岩砖厂同意再次支付假肢更换费15万元。

  “我非常感谢一分院的检察官。”周建说:“我感谢的是他们对待我的那种平等态度,在受理我的案件后,他们经常与我沟通,一谈就是好几个小时,非常耐心,对我没有丝毫歧视。”

  用脚写字自考法律

  记者看到,周建右脚大指骨和二指骨略微向内凹陷,这是他十多年来用脚写字的后果。

  1995年,周建报名参加了全国法律自考专科考试。他当时已会用脚翻书,看报纸。但上考场需要的是写字。于是,他开始练习用脚写字。一年之后,他终于可以用脚写字了。

  可是,只有初中文化的周建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困难可想而知。但他不放弃,找到以前审案的法官以及律师等请教。

  1998年5月,周建第一次到西永镇参加自学考试。他说,当别人用手“哗哗”地答题时,自己因为着急怎么也搞不快,交卷时仍有一半题目未答。“我看过,那些题我都会做呀。”

  “我继续自考,还得感谢老乡!”周建说,后来一天,一位老乡找上门,说他想分家,要问问法律问题。

  周建给他详细讲解,老乡满意地走了,临行时留下一句话:“周建你真行!”就是这句话,让周建坚持下来。

  十年来,他先后通过了民法、刑法、宪法等考试。如今,他仅剩一门大学语文还未拿下。

  随着周建的事迹逐渐传开,找他咨询法律问题的人越来越多,他都认真接待、解答,从没收过费。他说:“这是我唯一能回报社会的。”

  周建说,待拿到专科文凭后,他还要争取本科文凭、参加司法考试。“我要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跟我有相同经历的残疾人。

分享到:
相关资讯
更多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