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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奉献扎根基层 傲雪寒梅分外妖娆

2007-03-22 15:16    

    内容提要:工作之余,她参加了法律业大的学习,参加了山东大学开办的法律研究生班的学习,虽然都顺利毕业,但她深感所学知识的肤浅,为强化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能力,她参加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

  忙碌,一直是陈建梅法官工作、生活的主调。参加工作10余年来,陈建梅同志从书记员工作做起,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每一步都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用自己平凡的工作诠释着不平凡的人生。优秀共产党员,市级先进工作者,东营市第六届“十佳法官”,东营市“优秀女法官”,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妇女维权先进个人,多项荣誉称号集于一身的陈建梅,就如傲雪的寒梅,在利津这片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上妖娆地绽放。

  无私奉献  扎根基层

  在法院工作的同志都知道法庭是工作最艰苦的地方,也是最锻炼人的地方。1994年,在汀河中学任教5年的陈建梅,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的扩编考试,在激烈的考试竞争中,她脱颖而出,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1995年5月份 ,她被分配到陈庄法庭。陈庄法庭地处交通枢纽,个体户专业户很多,案件多而杂,人员配备却很少,工作环境和条件的艰苦没有吓倒她,一个煤气灶、一个饭桌、一个简易挂衣橱、一张双人床、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住房,婚后不久的她就这样在陈庄法庭安了家。之后,她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一方面向有工作经验的领导和同事们学习,一方面揣摩工作思路,在较短的时间里熟练地掌握了业务,迅速适应了环境,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和称赞。

  在法庭工作的5年里,她从书记员做起,负责庭审记录、整理卷宗、接待当事人、简易案件的调解等,庭上的几位男同志出发,她包揽了庭内的一切事务,成了地地道道的内勤。然而,出发、送达法律文书、传唤当事人、简易合同案件的执行,扎实泼辣、雷厉风行,在外勤上,她与男同志没有什么不同。回顾5年的法庭工作,她虽然饱尝了太多的酸甜苦辣,但她无怨无悔,是法庭的工作练就了她吃苦耐劳的精神,是法庭的工作让她接触了最基层的当事人,具有了亲民的思想,使她善解人意,体察民情,同情弱者,嫉恶如仇,这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为掌握调解艺术,平息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勤奋学习  做合格法官

  陈建梅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每次出发的时候,她总不会忘记去逛逛书店,买几本好书。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学习已经成为对一个人的终身的要求。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时代对法律工作者要求也越来越高,不学习,就不可能维护好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正是基于这种理念,基于对法律的无限热爱,使陈建梅孜孜不倦,刻苦学习。

  毕业于中文系的陈建梅,进法院前没有接触过法律,她深知法律知识欠缺是胜任不了法官,是审不好案子的。于是,工作之余,她参加了法律业大的学习,参加了山东大学开办的法律研究生班的学习,虽然都顺利毕业,但她深感所学知识的肤浅,为强化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能力,她参加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现还有两门就要毕业。同时,她积极参加省法官学院组织的培训班,聆听专家与教授的法律讲座,获得了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这为她搞好审判,保证案件质量夯实了基础。

  注重调解艺术  追求公正与效率

  2000年陈建梅从陈庄法庭调到经济庭,2003年从经济庭调到民一庭,2004年从民一庭调到刑庭,2005年又从刑庭调到民一庭,可谓频频调动庭室,但不管怎样变动,她总是在审判第一线,审理了各种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10年来,她审理的案件多达1000余件,均在审限内结案,无发改案件、无申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在案件的审理中,她注重调解艺术  追求公正与效率。陈建梅深刻的认识到她国的诉讼调解之所以被誉为“东方之花”,是因为调解不仅能使案件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而且能达到法律、社会、政治、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工作过程中,她注重每个案件的调解,讲究方式方法,把其作为一门艺术来钻研。调解案件不仅法官需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具有先进的司法理念,还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具有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判断证据、逻辑推理、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为此,她注重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时掌握法学理论和最新司法动态,并与自身所审理的案件特点结合起来,从而不断促进了自身法律职业素质的提高。通过学习借鉴其她法官的调解经验并结合自己的贴身体会,陈建梅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调解模式,使当事人在了解法律的前提下,自觉接受调解意见,在融洽的环境下以文明的方式解决了当事人的争端,使原来怒目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因为在调解方面的突出成绩,她被市中院授予“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抚养纠纷一案,就是典型的一例。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双方均已80多岁高龄,但作为离休干部的王某每月工资2000余元,却每月只给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妻子李某100元的生活费,且二人分灶吃饭,彼此互不照顾。妻子李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丈夫王某履行抚养义务。她在审理此案时,向双方讲解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并抓住了她们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调解工作,终于使她们化干戈为玉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判前评断、当庭裁判,是审判方式改革与深入的体现。她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进行了大胆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判前判断的实施,促成了当事人和解的达成,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当庭裁判的运用,使案件的效率大大提高,使“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变为现实。她还注重裁判文书的制作,力求对每一篇裁判文书负责,突出对证据的分析与说理。2003年7月份本院举行的法律文书评比中,其中两篇法律文书获得三等奖。2003年、2004年连续二年在市中院法律文书评比中获奖。

  她在审判中注重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经常邀请县妇联的同志作为人民陪审员,共同审理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耐心的听诉,不厌其烦的调解,使为赌气而提出离婚的妻子回到丈夫身边,为被丈夫经常打骂的妻子讨回公道,使无人照顾的儿童得到关爱,使逃脱责任的父母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因在这方面的突出表现,被东营市综治委办公室、东营市妇联、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妇女维权先进个人”称号。

  清正廉洁  一身正气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要求法官具有高尚的人格,要耐得住贫穷和寂寞,要以超然的态度处理案件,要做到如前所述,首先要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大家都知道,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当事人直接登门拜访或通过亲朋好友说情的情况,但她均以适当的方式来应对。由于陈建梅特别注重保持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避免参加影响法官公正司法的业外活动,做到了慎重交友,所以,在工作时不徇私情,做到了秉公办案。陈建梅常说这样一句话:“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她们必须认真对待,尽量做到让老百姓满意,绝不能拿当事人一点东西,哪怕一针一线。”不错,话虽简单,但做到这一点却很难,而她却始终如一的做了下来。

  水滴虽小,但它却能折射整个太阳的光辉;小草虽微,但它却预示着大地的生机。陈建梅是平凡的,因为她只是共和国千百万法官中普通的一员,但是她的身上却闪耀着天平灿烂的光辉,因为她从事着共和国最神圣的审判工作,奔流入海的黄河给了她中国人独有的正气,共和国这片最年轻的土地,赋予她勤劳朴实的品格,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崇高宗旨,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深爱着这片土地,她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履行着自己庄严的誓言:“我是共和国的法官,我一定忠于法律,严格执法,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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