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5
长春市自考办、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厅通知,2009年4月吉林省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考试将于4月18日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能够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地实施,现将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对象及条件
2008年下半年已接受吉林省教育学院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培训合格的人员或参加2008年下半年考试成绩没有通过的人员。
考点在接受符合以上条件考生报名时需注意:考生报名时需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并凭吉林省教育学院(干训办电话:0431-85376055)开具的交款凭证。报名时各考点要严格审查考生提供的身份证件和交款凭证,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二、关于考试报名地点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委托长春市自考办和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为报名点和考点。(考点联系方式附后)。请长春市自考办与各市(州)教育局人事部门及有关院校联系并通知参考对象,组织做好报名工作。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通知本校考生,并做好本校学生的接待报名工作。
三、关于考试报名及上报报名数据时间
全省考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至15日。各考点将报名数据(含照片)以光盘形式上报省考办信息科,报名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8日前报送省考办信息管理科,数据上报后不得更改。联系电话:0431-84658737。
四、关于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安排在2009年4月18举行。考试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单元时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及课程 | |
8:30—11:00 | 14:00—16:30 | ||
002205 | 中师类(初中、高中、中专) | 教育学和教学法(8250) | 心理学(8251) |
五、关于考生报名的相关要求
1、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要求,考点必须在考生报名时严格按要求审查报名资格。
2、考试报名软件统一使用自考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考点可到省自考办考试工作项目管理平台上下载开考计划。
3、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各考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一定要现场核实考生身份并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严禁进行照片扫描。
4、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任何补报手续和数据更改事宜。
六、关于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每次报考时交纳报考费160元,由组织报名的考点统一收取,各考点提留标准30元/生。考点在省考办文件(另发)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考费用中应上缴部分足额上缴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财务科联系电话:0431-84658703)。
七、其他未尽事宜待通过考试项目管理平台通知。
附件:
吉林省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考试考点
考点名称 | 地 址 | 电话 |
长春市自考办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6区20栋 | 0431-84628883 84628880 |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0431-8509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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