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3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专科段自考主考学校资格的报告》(闽商专继教综[2008]2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院自2009年1月起开考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企业会计方向)、国际贸易等六个专科专业,并承担上述专业的主考任务,现就开考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你校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09)、国际商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169)、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01)、市场营销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07)、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专科)(专业代码:020203)、国际贸易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109)等六个专业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2、你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企业会计方向)、国际贸易等六个专科专业执行经全国考委公布的或经全国考委备案并批复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考委指定时间的统一考试。省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以现有使用的为准,并由省自考办统一安排考试。
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一、四、七和十月份。你校主考的上述专业首考时间拟定于2009年1月,首考课程另文公布。
4、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你校应成立专职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自考办),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自学考试有关工作,并将专职机构名称、人员配置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省自考委备案。同时应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自学考试有关方针、政策与规定,积极主动开展上述专业生源的组织与发动工作,认真开展社会助学辅导活动,精心组织与实施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积极参与省考办组织的毕业生审核等各项具体工作。
5、上述专业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专此批复,请遵照执行。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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