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河北省07年下半年土地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2007-07-16  

自考整专业

土地法学(0115)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土地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选修课

  土地法学是研究土地法治的科学,其任务是以我国土地基本国情为基础,研究我国的土地法基础理论、土地使用权规则、土地管理规则、土地法实施规则等相关土地法律制度和土地政策,为土地立法、执法、司法提供理论基础、分析方法、规则体系和操作规程。它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学科,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学生通过自学和应考,掌握土地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了土地立法的原理、原则,理解其适用范围,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通过学习,能进行独立的思考并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土地法学是经济法学的子学科,同时本课程涉及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行政执法,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具备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素养,它们对于学好本门课程有重要的支撑和辅助作用。

  Ⅱ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篇土地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绪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及土地法的概念、特征,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土地管理实情;理解土地基本国策;了解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及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第一节土地法概述

  一、土地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的概念

  土地法中所要讨论的土地应是指地球表层国家能够控制,人们能够利用的具有财产性质的陆地部分。

  (二)土地的特征

  ⒈土地是非人力所能创造的自然资源

  ⒉土地面积有限

  ⒊土地的位置具有固定性

  ⒋土地的使用价值具有永续性

  二、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法的概念

  土地法是调整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土地法的特征

  ⒈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来规范人与土地的关系;⒉涉及的范围具有广泛性;⒊实施方式具有科学技术性。

  三、土地法的调整对象

  (一)纵向的土地资源管理关系

  (二)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土地财产法律关系

  四、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一)行政调整方法

  (二)经济调整方法

  第二节土地基本国情

  一、土地资源国情

  (一)土地总面积大,人均占有量小,人均耕地更少

  (二)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力水平低,且退化严重

  (三)现有耕地相对不足,后备资源贫乏

  (四)城市、村镇建设存量土地潜力巨大

  二、土地管理实情

  (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耕地大量流失

  (二)土地违法情况严重,但难查处

  (三)缺乏建设用地调控机制和农地非农化的约束机制

  (四)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滞后,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第三节土地基本国策

  一、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土地基本国策是指国家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规划、管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确定的具有战略性的方针、策略,是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其他具体政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二)确保本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是省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四)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五)非农业建设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

  (六)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和废弃地

  第四节土地基本国法

  一、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就

  (二)问题

  二、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内容

  考核要求:

  (一)土地法概述

  识记:⒈土地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⒈土地法的调整对象;⒉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二)土地基本国情

  识记:⒈土地资源国情;⒉土地管理实情。

  (三)土地基本国策

  识记:⒈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领会:⒈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四)土地基本国法

  领会:⒈ 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⒉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第二章土地立法概况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法的渊源;了解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第一节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

  一、土地立法的一般社会意义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有关土地归属和利用的各种制度及其执行,便始终与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社稷的兴衰和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

  二、土地立法的目的

  (一)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切实保护耕地

  (四)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一、新中国成立前土地立法状况

  (一)奴隶社会的土地立法

  (二)封建社会的土地立法状况

  (三)民国进期的土地立法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

  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立法概况

  (一)土地立法的初期阶段

  (二)土地立法的破坏阶段

  (三)土地立法的发展和完善阶段

  第三节土地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四、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五、地方法规

  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七、其他法的渊源

  考核要求:

  (一)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识记:⒈土地立法的目的

  领会:⒈土地立法的一般社会意义

  (二)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识记:⒈新中国成立前土地立法状况;⒉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立法概况

  (三)土地法的渊源

  识记:⒈土地法的渊源

  第三章土地制度概述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基本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了解土地管理体制。

  第一节土地基本制度

  一、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所有权的制度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

  四、土地征用制度

  五、国有土地划拨制度

  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第二节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一、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强制性管理制度。

  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要性

  (一)土地用途管制是当代比较先进的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

  (二)我国分级限额审批制的弊端

  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分类确定土地用途是用途管制的基础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三)农用地转用审批是实现用途管制的关键

  (四)适当集中征地审批权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必要条件

  (五)土地用登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权利保障

  (六)建立健全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要求

  (七)强化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强有力后盾

  (八)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要按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出没收或必须拆除的不同处理

  四、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用地区管制

  (二)建设用地区管制

  (三)未利用土地管制

  第三节土地管理体制

  一、当代世界各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

  根据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相应的职责、职权划分,土地管理体制可分为三种模式:即集权、分权、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二、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

  我国土地管理有着悠久的历史,土地管理体制也经历了一个由统管、分管到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变革过程。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是全国土地、城乡地政集中统一管理。

  四、国务院地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职能特点

  (二)国土资源部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五、地方各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的职责

  (二)县级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的职责

  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的划分

  (一)中央及省级政府的土地管理专有权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享有的土地管理职权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的职权

  考核要求:

  (一)土地基本制度

  领会:⒈土地基本制度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识记:⒈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特点。

  领会:⒈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要性

  应用:⒈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

  (三)土地管理体制

  识记:⒈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⒉国务院地政部门的主要职责;⒊地方各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的划分

  领会:⒈当代世界各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⒉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

  第四章土地法律关系

  学习目的和要求:理解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构成要素;了解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产生、变更、消灭和保护。

  第一节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

  土地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人们在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土地的过程中,依照土地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国家对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具有严格限制

  (二)土地法律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

  (三)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第二节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国家;(二)国务院、国务院地政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地政部门;(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四)农民集体;(五)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和其他公民个人。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

  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

  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第三节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按土地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划分

  (一)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二)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三)土地规划利用与保护法律关系;(四)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五)土地管理法律关系;(六)土地税收法律关系。

  二、按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所处地位划分

  (一)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土地法律关系;(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变更

  (三)土地法律关系的消灭

  二、法律事实

  (一)行为

  (二)事件

  第五节土地法律关系的保护

  一、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要求与特点

  二、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机构

  (一)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地政部门

  (二)乡级人民政府

  (三)司法机关

  三、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

  我国主要采用行政、经济、司法等制裁方法,相互配合,综合运用。

  考核要求: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识记:⒈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⒉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识记:⒈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⒉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⒊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

  识记:⒈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

  (四)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识记:⒈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⒉法律事实。

  (五)土地法律关系的保护

  识记:⒈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机构

  领会:⒈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要求与特点;⒉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

  第五章土地产权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理解土地产权的概念;重点掌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和土地权属争议及其解决

  第一节土地产权概述

  一、产权的概念

  关于产权的具体定义,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理论界各抒己见。但一个被罗马法、普通法以及现行的法律和经济学界基本认同的产权定义是:产权不仅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且着重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其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对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这种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因此产权制度可以描述为,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关系。

  二、土地产权的概念

  土地产权是指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所派生出的一个权利束。

  第二节土地所有权

  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的途径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来源及其范围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及其特征

  四、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一)行使土地所有权方式

  (二)行使土地所有权应遵循的基本法律要求

  (三)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五、土地所有权的保护

  (一)国有土地所有权保护方法的特殊性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

  第三节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二)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二、土地使用权的种类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农业用地的承包经营权

  三、土地使用权的保护

  第四节土地他项权

  一、土地他项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他项权的概念

  (二)土地他项权的特征

  二、土地他项权利的种类

  (一)土地他项权种类

  (二)地上权

  (三)地役权

  第五节土地权属争议及其解决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概念

  (二)土地权属争议的特征

  二、土地权属争议的分类

  土地权属争议可按照争议起因、争议发生的起源时间、争议的内容作不同的分类

  三、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原则

  四、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程序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三)不服行政处理的诉讼

  五、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

  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采用属地管辖原则,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考核要求:

  (一)土地产权概述

  识记:⒈产权的概念;⒉土地产权的概念。

  (二)土地所有权

  识记:⒈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⒈国家土地所有权;⒉集体土地所有权;⒊土地所有权的行使;⒋土地所有权的保护

  (三)土地使用权

  识记:⒈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使用权的种类。

  领会:⒈土地使用权的保护

  (四)土地他项权

  识记:⒈土地他项权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他项权利的种类。

  (五)土地权属争议及其解决

  识记:⒈土地权属争议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权属争议的分类。

  领会:⒈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原则

  应用:⒈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程序;⒉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

  第二篇土地使用权规则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出让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及特征;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和程序;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概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及特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合理利用、经营土地原则

  (二)平等、自愿、有偿原则

  (三)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第二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方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程序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及土地供应政策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一)协议方式

  (二)招标方式

  (三)拍卖方式

  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特征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终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的情形

  第四节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规定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程序

  (一)申请;(二)审查;(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五)办理土地登记

  二、申请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条件及有关内容

  (一)申请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条件

  (二)申请补办出让手续应报送的主要材料

  (三)《申请审批表》的内容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

  四、出让金

  第五节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考核要求: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概述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及特征

  领会: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原则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方式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应用: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应用: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终止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规定

  识记:⒈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程序;⒉申请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条件及有关内容

  领会:⒈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⒉出让金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

  识记:⒈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

  应用:⒈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的概念;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的条件及程序

  第一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将其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处分方式。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联系与区别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联系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区别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整块转让的条件

  (二)成片开发土地转让的条件

  (三)出让土地分割转让的条件

  (四)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第二节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原受让人)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给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程序

  (一)提出建议或申请;(二)协议、招标、拍卖;(三)签订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变更登记。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赠与、继承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合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程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

  (一)概念和特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的年限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含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为投资、合作、联营的条件,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性组织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条件及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条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程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协议

  四、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程序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条件

  (二)地价评估及其确认

  (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第五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一)申请;(二)审批;(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五)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规定

  (一)条件

  (二)处置方式

  (三)处置土地使用权程序

  第六节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和意义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概念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应当遵循的要求

  考核要求: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述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念;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联系与区别。

  领会: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

  应用: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概念

  领会:⒈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程序;⒉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赠与、继承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⒉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⒊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含义

  领会: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协议

  应用: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条件及程序;⒉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程序。

  (五)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应用:⒈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⒉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规定。

  (六)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

  识记:⒈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⒉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法律关系;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和程序;理解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及条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含义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房屋出租的区别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一)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三)不得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签约

  (一)签约的法律意义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基本要求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登记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补办出让手续的程序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关系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征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立法概况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租问题加以规范和确认,但是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征

  三、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应具备的条件

  (一)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依法取得的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第五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概述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概念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特征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考核要求: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及条件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

  识记:⒈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签约;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登记;⒊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关系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使用权出租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四)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

  识记:⒈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⒉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应具备的条件。

  领会:⒈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立法概况。

  (五)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识记:⒈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概述

  领会:⒈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九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和程序、效力和实现;理解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概述

  一、抵押权概述

  (一)抵押权的概念

  (二)抵押权的基本特征

  (三)设定抵押权的意义

  (四)抵押权的设定

  二、国有土地抵押权概述

  (一)国有土地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国有土地抵押权的法律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关系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二节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和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主体条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客体条件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的概念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

  第三节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概述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概念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特征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内容

  三违反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对抵押人占有权的限制

  (二)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形式

  第四节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

  一、土地抵押权的效力

  二、土地抵押权的实现

  三、土地抵押权的消灭

  第五节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者作训抵押人,以其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作为抵押权人的债权人提供债务担保的活动。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立法概况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客体的法律规定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交的有效证件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地政部门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订立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四、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实现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处分

  考核要求: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概述

  识记:⒈抵押权概述;⒉国有土地抵押权概述;⒊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关系。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和程序

  应用: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识记:⒈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概述

  领会:⒈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内容;⒉违反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法律责任

  (四)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

  识记:⒈土地抵押权的效力;⒉土地抵押权的实现;⒊土地抵押权的消灭土地抵押权的消灭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识记:⒈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立法概况。

  应用:⒈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实现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处分

  第十章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理解土地承包经营的概念和特点、期限与管理;重点掌握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概述

  一、土地承包经营的概念和特点

  (一)土地承包经营的概念

  (二)土地承包经营的特点

  二、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

  (一)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土地的发包者和承包者之间为承包经营土地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一)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订立的原则

  (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

  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概念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的形式

  (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解除的原因

  四、关于无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问题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与管理

  一、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

  (一)确定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的意义

  (二)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的确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的管理

  (一)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管理

  (二)对承包方转包和转让的管理

  (三)对承包方履行合同义务的管理

  考核要求:

  (一)土地承包经营概述

  识记:⒈土地承包经营的概念和特点;⒉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识记: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概念

  应用: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⒊关于无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问题

  (三)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与管理

  识记:⒈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

  领会:⒈土地承包经营的管理

  第三篇土地管理规则

  第十一章地籍管理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的概念;理解其基本原则;重点掌握其法律依据。

  第一节地籍管理概述

  一、地籍管理的概念、内容

  地籍管理是以地籍簿为核心对土地基本情况进行记载和管理的一种国家管理活动。

  我国现阶段地籍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土地登记和地籍档案管理。

  二、地籍管理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统一的管理制度

  (二)必须保证地籍资料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三)必须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四)必须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三、地籍管理立法

  第二节土地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

  一、土地调查的概念和类型

  (一)土地调查的概念

  (二)土地调查的类型

  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含义及土地分类

  (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程序及提交的成果

  三、地籍调查

  (一)任务和要求

  (二)地籍调查的基本步骤

  四、土地条件调查

  五、土地分等定级

  (一)土地分等定级类型

  (二)土地等和级的划分

  (三)土地分等定级的程序

  第三节土地登记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作用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特征

  (二)土地登记的作用

  二、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

  (一)一般规定

  (二)对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规定

  (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

  (四)对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规定

  (五)对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规定

  (六)对土地登记违法行为处理的法律规定

  三、土地登记的原则

  (一)依法原则

  (二)统一性原则

  (三)申请原则

  (四)审查原则

  (五)公示原则

  四、土地登记内容

  (一)土地权属性质

  (二)土地权属来源

  (三)土地权属界址

  (四)土地产权面积

  (五)土地用途(地类)

  (六)土地等级和价格

  五、土地登记类型

  土地登记按其不同特点分为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六、土地登记程序

  (一)土地登记申请

  (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四)注册登记

  (五)颁发土地证书

  第四节土地统计

  一、土地统计的概念和类型

  (一)土地统计的概念

  (二)土地统计的类型

  二、土地统计的法律依据

  (一)建立土地统计制度的法律依据

  (二)对土地统计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

  三、土地统计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土地统计制度,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结合的管理体制。

  四、土地统计报表制度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和“耕地面积变化情况”统计表

  (二)“各类建设用地当年增加面积”、“城镇建设当年增加面积”、“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

  考核要求:

  (一)地籍管理概述

  识记:⒈地籍管理的概念、内容;⒉地籍管理立法。

  领会:⒈地籍管理的原则

  (二)土地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

  识记:⒈土地调查的概念和类型

  领会: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⒉地籍调查;⒊土地条件调查;⒋土地分等定级。

  (三)土地登记

  识记:⒈土地登记的概念和作用;⒉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⒊土地登记类型

  领会:⒈土地登记的法律原则;⒉土地登记内容;⒊土地登记程序。

  (四)土地统计

  识记:⒈土地统计的概念和类型;⒉土地统计的法律依据;⒊土地统计管理体制;⒋土地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二章土地估价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估价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了解土地估价机构、委托估价土地的程序和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

  第一节土地估价概述

  一、土地估价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估价的概念

  (二)土地估价的特征

  二、土地估价的作用

  (一)土地市场稳定发展的需要

  (二)房地产融资和税收的需要

  (三)处理土地权益纠纷的需要

  (四)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的需要

  (五)加强土地管理,深化企业改革的需要

  三、土地估价适用范围

  (一)需要确定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土地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三)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四)改制企业评估地价的土地

  (五)以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

  (六)资产核算中涉及到的土地;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破产涉及的土地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需要进行评估的土地

  第二节土地估价机构

  一、土地估价机构的概念

  土地估价机构是指依法取得评估资格,接受客户委托从事土地价格评估业务的中介服务组织。

  二、土地估价的资质分类

  (一)资质的概念

  (二)土地估计机构的资质等级

  三、土地估价机构资格取得的条件和经营范围

  (一)土地估价机构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

  (二)经营资格的确认

  (三)土地价格评估人员的规定

  第三节委托估价土地的程序

  一、委托估价的含义

  委托估价,顾名思义是指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估价机构对所需估价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并为此支付报酬的行为。

  二、委托估价的程序

  (一)委托估计表示

  (二)签订估价委托协议

  (三)制定估价方案

  (四)实施估价方案

  (五)提交书面估价报告

  三、委托估价土地的协议

  四、土地估计结果的确认

  第四节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

  一、清产核资土地估价的含义

  (一)清产核资土地估价的含义和特征

  (二)清产核资土地估价的范围

  二、清产核资估价的程序

  (一)制定具体方案

  (二)具体实施

  (三)土地估价结果的确认

  考核要求:

  (一)土地估价概述

  识记:⒈土地估价概念和特征;⒉土地估价的作用;⒊土地估价适用范围。

  (二)土地估价机构

  识记:⒈土地估价机构的概念;⒉土地估价的资质分类;⒊土地估价机构资格取得的条件和经营范围。

  (三)委托估价土地的程序

  识记:⒈委托估价的含义;⒉委托估价的程序;⒊土地估计结果的确认

  领会:⒈委托估价土地的协议

  (四)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

  识记:⒈清产核资土地估价的含义

  应用:⒈清产核资估价的程序

  第十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体系及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与城市规划的关系、目标、作用和法律效力;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点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系及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

  (一)体系

  (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和法律效力

  (一)作用

  (二)法律效力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

  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

  (一)依据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期限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期限

  三、土地利用分区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一)土地利用分区

  (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公告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第三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一、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概述

  (一)土地利用计划

  (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涵义

  (三)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

  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涵义

  (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的原则

  (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

  (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监督和管理办法

  考核要求: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识记: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和法律效力。

  领会: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系及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识记: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期限;⒊土地利用分区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三)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领会: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概述;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十四章耕地保护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耕地保护的概念、目标、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了解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

  第一节耕地保护概述

  一、耕地保护的概念

  耕地保护是指人们为保证耕地的永续利用和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保障所采取的措施。

  二、我国耕地资源状况及其保护的目标

  (一)我国耕地保护的目标是保证现有耕地的面积不再减少,并通过各种措施,使耕地的质量有所提高。

  (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

  (三)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充分挖掘原有建设用地潜力是控制现有耕地减少的重要途径。

  (四)耕地质量保护是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保障

  三、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保护制度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征用耕地审批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制度,占用耕地的补偿制度,耕地开发、复垦和增加有效耕地的土地整理等制度。

  第二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最重要的措施

  (一)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措施

  (二)禁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占有耕地发展林果业

  (三)有计划地进行生态建设

  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一)任何建设占用耕地都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二)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

  (三)建设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都必须根据需要落实开垦耕地的资金

  (四)开垦耕地的地块应当落实

  (五)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缴纳开垦费,由地方政府地政部门履行造地义务。

  (六)省级人民政府在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中的职责

  三、建设占用耕地的耕地层利用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四、省级人民政府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中的责任

  第三节基本农田保护

  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一)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概念

  (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及其主要内容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一)划定基本农田的依据

  (二)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范围

  (三)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数量要求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确定和基本农田划定的方法

  三、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

  (一)基本农田数量保护

  (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

  (三)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管理

  (四)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处罚

  第四节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

  一、土地开发

  (一)土地开发的概念及意义

  (二)土地开发的基本原则

  (三)开发未利用土地的法律规定

  二、土地整理

  (一)土地整理的概念和意义

  (二)土地整理的规定

  三、土地复垦

  (一)土地复垦的概念及其意义

  (二)土地复垦的法律规定

  考核要求:

  (一)耕地保护概述

  识记:⒈耕地保护的概念;⒉我国耕地资源状况及其保护的目标;⒊耕地保护制度。

  (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领会:⒈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最重要的措施;⒉占用耕地补偿制度;⒊建设占用耕地的耕地层利用;⒋省级人民政府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中的责任。

  (三)基本农田保护

  识记:⒈基本农田保护制度;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⒊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

  (四)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

  识记:⒈土地开发;⒉土地整理;⒊土地复垦。

  第十五章国家建设用地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国家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概念、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了解补偿和安置的相关规则。

  第一节国家建设用地概述

  一、国家建设用地的含义和种类

  (一)国家建设用地的含义

  (二)国家建设用地的种类

  二、国家建设用地的来源及取得方式

  (一)国家建设用地的来源

  (二)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三、临时使用土地

  (一)临时用地的含义

  (二)临时用地的内容

  第二节农用地转用

  一、农用地转用的概念

  农用地转用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简称,是指将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生产用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的行为。

  二、农用地转用的依据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土地利用计划

  (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三、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

  (一)国务院的批准权限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

  四、农用地转用的办理程序

  五、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的要求及实施

  第三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一、征用土地的概念

  在我国,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性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

  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

  (一)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划分

  (二)征用土地的审批应当注意的事项

  三、征用土地的报批程序

  (一)预申请

  (二)申请

  (三)拟订方案并上报

  (四)审批

  (五)组织实施并公告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拟订、报批和实施

  (七)颁发证书,办理土地登记

  第四节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安置

  一、征用土地补偿的范围和原则

  (一)征用土地补偿的范围

  (二)征用土地补偿的原则

  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与管理

  四、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定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原则

  (二)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规定

  (三)移民安置规定

  五、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

  (一)发展农业生产

  (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副业生产

  (三)安置在用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就业

  (四)按规定农转非

  (五)符合条件的由政府统一安排或办理养老保险

  (六)鼓励、资助自谋职业

  第五节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

  一、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

  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程序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建设用地者。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法律特征

  (一)是国家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土地确定给予申请用地者使用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非民事行为

  (三)具有无偿性

  (四)是一种限定条件的资源分配

  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形式和范围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两种形式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四、划拨建设用地用途的改变

  第六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及闲置土地的处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含义及特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含义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特征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用地的

  (三)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国家应当收回这部分土地,改作他用

  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程序

  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五、闲置土地的处理

  (一)闲置土地的范围

  (二)闲置土地的处置程序及方式

  (三)收回的国有闲置土地的利用

  考核要求:

  (一)国家建设用地概述

  识记:⒈国家建设用地的含义和种类;⒉国家建设用地来源及取得方式;⒊临时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

  识记:⒈农用地转用的概念;⒉农用地转用的依据;⒊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⒋农用地转用的办理程序。

  领会:⒈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的要求及实施

  (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识记:⒈征用土地的概念

  应用:⒈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⒉征用土地的报批程序。

  (四)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安置

  识记:⒈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定;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

  应用:⒈征用土地补偿的范围和原则;⒉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与管理

  (五)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

  识记:⒈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法律特征;⒊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形式和范围;⒋划拨建设用地用途的改变。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及闲置土地的处置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含义及特征;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领会:⒈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⒊闲置土地的处理。

  第十六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及使用范围、使用的原则、审批;了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含义及特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收回。

  第一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概述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及使用范围

  (一)概念及特点

  (二)使用范围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则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含义及特征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含义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特征

  第二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

  一、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的审批

  (一)审批程序

  (二)审批权限

  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一)审批程序

  (二)审批权限

  三、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审批

  (一)审批程序

  (二)审批权限

  (三)审查内容

  四、“两户一体”用地审批

  (一)“两户一体”从事非农业生产用地的审批程序

  (二)“两户一体”用地的审查

  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安置

  第三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收回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的含义及特征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的含义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的特征

  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一)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三、收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审批

  (一)审批的权限

  (二)审批的程序

  四收回闲置土地的利用

  考核要求: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概述

  识记: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及使用范围;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则;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含义及特征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

  识记:⒈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的审批;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⒊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审批;⒋“两户一体”用地审批;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安置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收回

  识记: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的含义及特征;⒉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条件;⒊收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审批;⒋收回闲置土地的利用

  第十七章有关自然资源法律对土地问题的规定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有关自然资源法律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了解有关自然资源法律对土地确认、保护及争议的解决规则。

  第一节森林法对林业用地的规定

  一、林地管理体制和机构

  在坚持地政部门对土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下,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享有管理林地的职权。

  二、林地所有权及其确认

  (一)林地所有权的含义

  (二)林地所有权的确认

  三、林地使用权的取得、确认和转让

  (一)林地使用权的含义

  (二)林地使用权的取得

  (三)林地使用权的确认

  (四)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入股、合作或合资及变更登记

  四、建设占用、征用林地

  五、林权争议及解决

  六、林地的保护

  第二节草原法对草原的规定

  一、草原的含义及其管理体制

  (一)草原的含义

  (二)草原的管理体制

  二、草原所有权

  (一)国有草原的所有权

  (二)集体草原的所有权及其确认

  三、草原使用权

  四、草原的征用、占用及权属变更

  五、草原的保护和利用

  六、草原纠纷的调处

  (一)草原权属纠纷及其解决

  (二)草原侵权纠纷及其解决

  (三)草原行政处罚纠纷

  第三节渔业法对渔业用地的规定

  一、渔业用地的含义

  渔业用地泛指用于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水产活动的内水、滩涂、领海及我国所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二、渔业用地所有权

  渔业用地,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国家所有。

  三、渔业用地使用权及其确认

  (一)渔业用地使用权的含义

  (二)渔业用地使用权的确认和消灭

  四、渔业用地权属争议的解决

  五、渔业用地管理体制

  六、渔业用地的利用和保护

  第四节矿产资源法对矿业用地的规定

  一、矿产资源法和矿业用地的所有权

  (一)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二)矿业用地的所有权

  二、矿业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矿产勘查临时用地的取得

  (二)矿业开采用地的取得

  三、矿业用地范围的划定

  四、矿业用地的使用与保护

  五、矿业用地的复垦和闲矿处理

  第五节水法和水土保持法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

  一、水法中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

  (一)水资源的概念

  (二)水资源的所有权

  (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与土地的关系

  (四)利用土地要保护水和水域

  (五)实行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二、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的规定

  (一)水土保持的规划

  (二)水土保持的预防工作

  (三)水土流失的治理

  第六节环境保护法对土地的规定

  一、土地与环境

  二、在土地利用中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一)土地利用必须放在环境大范围中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各级人民政府在审批用地时必须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二)要因地制宜合理使用农用地,保护农业环境

  (三)开发土地资源要尊重自然规律,严禁破坏

  (四)重视水资源特别是海洋环境的保护

  (五)加强以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考核要求:

  (一)森林法对林业用地的规定

  识记:⒈林地管理体制和机构

  领会:⒈林地的保护

  应用:⒈林地所有权及其确认;⒉林地使用权的取得、确认和转让;⒊建设占用、征用林地;⒋林权争议及解决。

  (二)草原法对草原的规定

  识记:⒈草原的含义及其管理体制

  领会:⒈草原的保护和利用;⒉草原纠纷的调处。

  应用:⒈草原所有权;⒉草原使用权;⒊草原的征用、占用及权属变更

  (三)渔业法对渔业用地的规定

  识记:⒈渔业用地的含义

  领会:⒈渔业用地管理体制;⒉渔业用地的利用和保护。

  应用:⒈渔业用地所有权;⒉渔业用地使用权及其确认;⒊渔业用地权属争议的解决。

  (四)矿产资源法对矿业用地的规定

  识记:⒈矿产资源法和矿业用地的所有权;⒉矿业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领会:⒈矿业用地范围的划定;⒉矿业用地的使用与保护;⒊矿业用地的复垦和闲矿处理

  (五)水法和水土保持法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

  识记:⒈水法中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⒉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的规定

  (六)环境保护法对土地的规定

  领会:⒈土地与环境;⒉在土地利用中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第十八章土地税费管理规则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相关土地税费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相关土地税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及税额计算和减免规定。

  第一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概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概念

  (二)土地出让金的特点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和交付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交付

  三、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己售公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与管理

  第二节耕地占用税

  一、耕地占用税的含义

  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一次性征收的一个税种

  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一)征税对象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和税额计算

  (一)税率

  (二)税额计算

  四、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和征收管理

  (一)耕地占用税的减免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和意义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意义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一)征税对象

  (二)征税范围

  三、计税的依据和税率

  (一)计税依据

  (二)税率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和作用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二)土地增值税的作用

  二、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原则

  (一)普遍征收的原则

  (二)加大调节力度原则

  (三)优惠原则

  三、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四、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五、土地增值税的减免及违法处罚

  (一)土地增值税的减免

  (二)违法处罚

  六、税款缴纳的程序和时间

  (一)税款缴纳的程序

  (二)缴纳时间

  第五节新菜地开发基金

  一、新菜地开发基金的概念

  新菜地开发基金是指国家为保证城市人民生活需要,向被批准使用城市郊区菜地的用地单位征收的一种建设基金。

  二、征收标准和办法

  (一)标准

  (二)办法

  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节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

  一、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是指外商独资、合营、合作企业利用中方合资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所交纳的土地使用费。

  二、征收对象和缴费人

  (一)征收对象

  (二)缴费人

  三、征费标准和征收办法

  (一)征费标准

  (二)征收办法

  四、场地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外商投资历企业有关土地的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工商统一税

  (二)企业所得税

  第七节其他有关土地的税费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指国家对非农业建设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建设用地征收的一种用于恢复森林植被的费用。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指国家对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转让收入征收的税种。

  三、契税

  契税是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向受让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考核要求: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概述;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和交付。

  领会:⒈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和管理;⒉己售公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与管理

  (二)耕地占用税

  识记:⒈耕地占用税的含义;⒉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领会:⒈税率和税额计算;⒉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和征收管理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识记: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和含义;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领会:⒈计税的依据和税率;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四)土地增值税

  识记:⒈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和作用;⒉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原则;⒊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⒋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领会:⒈土地增值税的减免及违法处罚;⒉税款缴纳的程序和时间

  (五)新菜地开发基金

  识记:⒈新菜地开发基金的概念;⒉征收标准和办法

  领会:⒈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

  识记:⒈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的概念;⒉征收对象和缴费人;⒊征费标准和征收办法

  领会:⒈场地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⒉外商投资历企业有关土地的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

  (七)其他有关土地的税费

  识记:⒈森林植被恢复费;⒉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⒊契税

  第四篇土地法实施规则

  第十九章土地行政执法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行政执法的概念;重点掌握土地行政执法的生效条件、效力、执法的手段

  第一节土地行政执法概述

  一、土地行政执法的概念

  (一)土地行政执法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执法的特征

  二、土地行政执法的生效条件

  (一)实体要件

  (二)程序要件

  三、土地行政执法的效力

  (一)有效的土地行政执法的效力

  (二)土地行政执法行为的撤销、废止、变更和终止

  第二节土地行政执法的手段

  一、土地行政决定

  (一)行政决定的概念

  (二)行政决定的种类

  (三)行政决定的表现形式

  二、土地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确认

  三、土地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二)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四)土地行政处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五)土地行政处罚的管辖

  (六)土地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时效

  四、土地行政强制执行

  (一)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

  (三)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

  (四)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

  (五)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考核要求:

  (一)土地行政执法概述

  识记:⒈土地行政执法的概念;⒉土地行政执法的生效条件

  领会:土地行政执法的效力

  (二)土地行政执法的手段

  识记:⒈土地行政决定;⒉土地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⒊土地行政处罚;⒋土地行政强制执行

  第二十章土地监察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监察机构的职责与职权、土地监察的内容和程序;了解土地监察的概念、作用、种类、土地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

  第一节土地监察概述

  一、土地监察的概念

  (一)土地监察的概念

  (二)土地监察的特征

  二、土地监察的作用

  (一)是实现土地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途径

  (二)是贯彻以预防为主原则的有效手段

  (三)具有强化土地管理职能的作用

  (四)有助于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

  三、土地监察的种类

  土地监察可按其性质、对象、目的、行为发生的顺序和主体作不同的划分。

  第二节土地监察机构及其职责、职权

  一、土地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

  (一)土地监察机构

  (二)土地监察人员

  二、土地监察机构的职责与职权

  (一)土地监察机构的职责

  (二)土地监察机构的职权

  (三)土地监察机构的措施

  第三节土地监察的内容和程序

  一、土地监察的内容

  二、土地监察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的一般准备

  (二)检查的实施

  (三)检查终结

  三、地政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考核要求:

  (一)土地监察概述

  识记:⒈土地监察的概念;⒉土地监察的作用;⒊土地监察的种类。

  (二)土地监察机构及其职责、职权

  领会:⒈土地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⒉土地监察机构的职责与职权

  (三)土地监察的内容和程序

  领会:⒈土地监察的内容;⒉土地监察的一般程序;⒊地政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一章土地行政复议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原则、作用、范围和管辖、程序;了解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及特征、基本构成要素、解决办法。

  第一节土地行政争议

  一、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及特征

  (一)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争议的特征

  二、土地行政争议的的基本构成要素

  (一)争议的双方

  (二)以地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为前提

  (三)性质属于法律纠纷

  三、土地行政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二节土地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特征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四、土地行政复议的作用

  第三节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一、土地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职责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依照有关法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二)依照《行政复议法》不能申请复议的事项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管辖

  (一)由上一级地政部门管辖

  (二)由上级人民政府管辖

  第四节土地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土地行政复议的申请

  (一)土地行政复议申请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限和条件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受理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审理

  (一)审理的准备

  (二)审理的方式

  (三)审理的内容

  (四)复议的撤回

  四、土地行政复议的决定

  五、复议决定的起诉与执行

  (一)复议决定的起诉

  (二)复议决定的执行

  六、复议决定的送达

  七、法律责任

  考核要求:

  (一)土地行政争议

  识记:⒈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及特征;⒉土地行政争议的的基本构成要素;⒊土地行政争议的解决办法。

  (二)土地行政复议概述

  识记:⒈行政复议的概念;⒉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

  领会:⒈土地行政复议的作用;⒉土地行政复议的原则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识记:⒈土地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职责

  应用:⒈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⒉土地行政复议的管辖。

  (四)土地行政复议的程序

  识记:⒈土地行政复议的申请;⒉土地行政复议的受理;⒊土地行政复议的审理

  领会:⒈土地行政复议的决定;⒉复议决定的起诉与执行;⒊复议决定的送达;⒋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章土地行政诉讼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其原则、范围和管辖、程序;了解其土地行政复议的异同、关系

  第一节土地行政诉讼概述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原则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原则

  二、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异同

  (一)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相同点

  (二)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不同点

  三、土地行政复议与土地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二节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三节土地行政诉讼的程序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起诉

  (一)行政诉讼应具备的条件

  (二)行政诉讼的主要步骤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受理

  三、土地行政诉讼的审理

  (一)审理的准备

  (二)审理的方式

  (三)审理的内容

  (四)审理的依据

  (五)审理中的撤诉

  (六)缺席判决

  (七)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

  四、土地行政诉讼的判决

  (一)判决维持

  (二)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判决履行

  (四)判决变更

  五、土地行政诉讼的裁定

  六、土地行政赔偿诉讼

  (一)提起土地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二)提起土地行政赔偿诉讼的方式

  七、土地行政案件的执行

  考核要求:

  (一)土地行政诉讼概述

  识记:⒈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原则;⒉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异同;⒊土地行政复议与土地行政诉讼的关系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应用:⒈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⒉土地行政诉讼的管辖

  (三)土地行政诉讼的程序

  识记:⒈土地行政诉讼的起诉;⒉土地行政诉讼的受理;

  领会:⒈土地行政诉讼的审理;⒉土地行政诉讼的判决;⒊土地行政诉讼的裁定;⒋土地行政赔偿诉讼;⒌土地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二十三章土地法律责任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作用、形式;理解土地违法行为的构成。

  第一节土地法律责任概述

  一、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

  土地法律责任是指实施违反土地法律规范的行为人,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土地违法行为的构成

  (一)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

  (二)土地违法行为的客体

  (三)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四)土地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三、土地法律责任在土地法中的作用

  (一)是制裁各种土地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

  (二)是预防土地违法行为产生的重要手段

  (三)是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有力工具

  第二节土地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土地法中的行政责任

  (一)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分

  (三)行政赔偿责任

  二、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及其处罚

  (三)非法占用耕地罪及其处罚

  (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及其处罚

  (五)其他与土地违法有关的几种犯罪及处罚

  三、土地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

  考核要求:

  (一)土地法律责任概述

  识记:⒈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⒉土地违法行为的构成。

  领会:⒈土地法律责任在土地法中的作用

  (二)土地法律责任的形式

  识记:⒈土地法中的行政责任;⒉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⒊土地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

  Ⅲ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为了使本大纲的内容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列出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又指出考核目标,目的在于使自学应考者明确考试的内容与要求,使社会助学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考试命题的范围也能更加明确,准确安排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度。在考核目标中,一般按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要求,但它们之间很难找出明确的界限。因此,学习时要联系起来综合地理解

  二、关于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指定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根据本大纲列出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对自学应考者进行有效的的辅导,将识记、领会、应用三者结合起来,培养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忌猜题押题。

  三、关于对命题考试的要求

  ⒈根据本大纲所列的课程内容、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进行考试命题。考试命题内容的覆盖面要大,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

  ⒉本课程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占40%,领会35%,应用占25%.

  ⒊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占20%.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

  ⒋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等。各种题型的具体形式可参见本大纲题型示例部分。

  四、自学教材

  《新编土地法教程》,刘光远 王志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五、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申请土地行政复议的时限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A 10日内   B15日内    C30日内   D60日内

  二、多项选择

  我国土地法的渊源包括 …………………                                         (       )

  A宪法 B法律 C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D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E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三、填空题

  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程序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__地转移给建设用地者。

  四、名词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简答题

  简述我国土地基本制度

  六、论述题

  试述我国土地法的调整对象

  七、案例分析

  A高校因新校区建设向B银行贷款6亿元,并以新校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担保。请回答下列问题:

  ⒈抵押合同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⒉抵押合同自何时生效?

  ⒊若合同到期后A高校无力还款,B银行行使抵押权时能否优先于A高校的教职工工资债权受偿?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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