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6
指标 | 分值 | 考评主要内容及具体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 | |
组织领导 | 15分 |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分工合理,职责分明。 5分 | 领导不重视,机构不健全或职责不明各扣2分;考试秩序册不按时上交,每推迟一天扣0.5分。 | ||
认真选聘监考人员,开好考前监考人员培训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6分 | 不认真选聘监考人员或不认真开好监考人员培训会各扣2分。 | ||||
认真总结经验,考前有布置、考后有考评和工作小结。 4分 | 考前不认真布置或考后不认真考评、小结各扣1分。 | ||||
环境布置 | 15分 | 环境布置严肃和谐,有横幅、标语。3分 | 学校门口无横幅、校内无标语各扣1分。 | ||
考场外围划定警戒线,公布《考生守则》、《违纪处罚规定》、《考场分布图》、上次考试违纪处理通报。 5分 | 考场外围无警戒线和未公布《考生守则》、《违纪处罚规定》、《考场分布图》各扣1分。 | ||||
考场整洁,课桌排列整齐,反向单行、单座,桌上贴座位号。 5分 | 考场不整洁或课桌排列不整齐,每一考场扣0.5分;课桌排列不反向、不单行、单座,每考场扣1分。 | ||||
备有服务设施,服务热情周到。2 分 | 考点服务实施差酌情扣分 | ||||
考试管理 | 35分 | 考场组织严密,主考、副主考始终坐镇考点,巡视考场及时处理考试事宜。 10分 | 考试组织松散,主考没有始终坐镇考点,每场次扣1分;主考不经常检查考场纪律的,扣2分。 | ||
试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专门保密室、专人、专柜保管,昼夜值班,收发无误,安全保密。 8分 |
试卷无专人、专柜保管、未昼夜值班、收发有误各扣1分,试卷保密室不符合规定要求,试卷丢失或试题泄漏扣全分,情节严重的不能参加评优。 | ||||
每个考场配备二至三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佩戴标志。 5分 | 考场未按规定配备监考人员,缺1名扣1分,监考人员未佩戴标志,1人次扣0.5分,监考人员不符合条件一人次扣1分。 | ||||
考点保卫严密,有公安保卫人员值班。5分 | 无公安保卫人员值班每场次扣2分,并追究责任。 | ||||
试卷装订、密封规范,不缺少空白试卷,不漏贴封条、漏盖试卷密封章。 7分 | 卷装错袋,每本扣1分;试卷装订不规范,每本扣0.5分,缺少空白卷,每份扣1分 | ||||
考风考纪 | 35分 | 监考人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将考生所携带书本、笔记本等不准携带的物品存放在规定的地点,秩序良好。 20分 | 监考人员看书刊、打瞌睡、抄题做题、擅离考场,每人次扣1分,对考生违纪行为放任不管或不及时处理每人次扣1分;考场内有书本、笔记等不准携带的物品每人次扣1分;接受考生贿赂的;凡有监守自盗、违纪作弊行为或考试大面积违纪不及时处理,不论次数扣全分并不能参加评优。 | ||
及时处理违纪考生并张贴或广播通报,纪律严明。监考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江西省CET考试违纪考生记录表》。 15分 | 对违纪处理意见不现场通报扣2分;不认真如实填写《江西省CET考试违纪考生记录表》一份扣1分 | ||||
合计 | 100分 | ||||
被考评学校 | 考评人签名 |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自考365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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