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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0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责任状

2007-06-06  

自考整专业

  为确保2007年上半年江西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监考责任事项,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并对考点主考负责。

  一、认真履行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CET监考员守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监考工作程序做好工作,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二、在监考时要坚守岗位、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看书报、谈笑、抄题、做题、打瞌睡、把头伸在窗外看风景等),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把试卷、试题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得丢失试卷和考生答卷。

  三、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考生贿赂,不准暗示或协助考生违纪舞弊,不准隐瞒袒护考生违纪舞弊行为,更不准反监考。对考场内考生发生的违纪舞弊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准确记录,并按规定程序严肃处理。

  四、对考生即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

  五、要协助、支持省、市巡视、监察人员的工作。

  六、在所监考的考场内如发生影响考试或大面积违纪及其他有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声誉的恶性事件,不予制止又不及时报告的,或者丢失试卷和考生答卷,或者接受考生贿赂的,在查清事实和责任的基础上,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之规定接受处罚。

  考点主考(签名):               监考教师(签名):

  二00七年六月   日              二00七年六月   日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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