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2
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做出贡献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同学们:
大家好!在我们隆重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建25周年之际,我谨代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向一贯重视支持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市领导、教育部考试中心领导以及市教委和相关委办局、区县、高校领导以及和所有为我市自学考试事业做出贡献的教师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诚挚的祝贺!向所有自考生表示亲切的慰问!
一、历史回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走过了25年的历程,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家百废待兴。1980年2月中央书记处指示:为了促进青年人自学上进,可以发一个通知,规定凡是自学有成绩的人,经过考试,确实达到大学水平的,就给他发证书,照样使用。而且要认真执行,使青年人不迷信上大学。1981年1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并决定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进行试点。这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正式创立。
1982年11月,我市举行了首次会计专科和纺织工程本科两个专业的考试,从18岁到77岁的452人参加了582科次的考试。1984年,首批72名自考生取得了专科毕业证书。1985年,李瑞环同志亲自出席我市自学考试毕业典礼并作重要讲话,他动情的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是一项新的事业。……要共同努力,把通过自学考试培养人才的新形式尽快的扩大开来,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由于自学考试制度适应了公众对于开辟学校之外的接受高等教育新途径的急切需要,因而深受求学青年、特别是那些不能进入学校的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到1988年底,我市共开考了自学考试的28个专业,有8870人获得了本、专科毕业证书。其中被十年动乱耽误了的那一代人是这一阶段应考者的主体,自学考试为他们提供了补偿教育的机会。在当时情况下,这不仅仅是教育问题,也是经济和政治的问题。这是八十年代自学考试对国家最突出的贡献。
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标志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初步确立。经过八年的实践,形成了包括考试性质和任务、考试机构、专业和课程考试标准、考试管理等内容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自学考试制度体系。这一阶段,也可以说是自学考试功能进一步拓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市自学考试的规模迅猛发展,开考专业大幅度增加,非学历证书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和电大注册视听生制度开始实施。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我市高等教育的规模;改善了高等教育的结构;推动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推进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为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开辟了更为宽广的渠道,自学考试制度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标志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从此,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这是指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纲领,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构建我国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的任务和作用。根据继续教育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要求,天津市自学考试工作在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中,坚持走制度创新之路,主要包括: 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大力发展本科教育;大力推进面向农村、面向企业的拓展;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教育;大力推进与其他教育形式合作,搭建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学习服务体系。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自学考试获得全面、持续的发展。据统计,我市目前共开考自学考试专业171个,涵盖了10个一级学科,其中本科专业94个、专科专业77个。2005年毕业生人数达到了18704人,其中本科毕业生为8670人。自学考试对天津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贡献率约为8个百分点。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促进公民素质提高、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自学考试工作多次受到全国考办的表彰和肯定,在全国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2001年,天津市获得了教育部颁发的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优秀奖、工作创新优秀奖和社会助学工作优秀奖。
2004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全国考办对天津市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和命题质量综合评审。
2004年经全国考办批准建立了自学考试天津命题中心。
2005年全国考办批准天津市首批获得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权。
十五期间,共完成了7项在全国和天津市立项的与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研课题。
天津市在自学考试方面的多项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上进行了大会交流。
2006年我们在全国考办的支持下承办了ICDE国际会议,把中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传播到世界,引起与会各国代表的极大兴趣。
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发展高等教育的制度安排,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我们有中国特色的一个创举,适合中国国情的一个创举。正如陈至立同志所指出的,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已经并还将继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她还强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发展我国终身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将越来越发挥独特的作用。
二、基本经验
1.坚持制度创新是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安排。形势在变化,制度本身也需要完善,必须坚持进行制度创新,才能使自学考试制度不断完善,更好地适应当前的中国国情。新的形势下,我们坚持进行制度创新的探索,在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结构调整、各种教育形式的沟通与衔接、面向农村实施红色证书工程,与企业合作开展蓝领双证工程等方面都取得可喜的成绩,受到各方面的欢迎。
2.加强队伍建设是发展自学考试事业的重要保证
保证自学考试的质量、坚持自学考试的发展,关键在人。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参与自学考试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从1997开始,我们就建立起具有招考工作特点的四个意识、三严作风的招考人员思想行为准则,用共同的价值理念团结人、规范人、凝聚人,多年来已经逐步内化为全战线人员的自觉行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已经形成了一支热爱自考事业、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扎实勤奋、业务精湛的自学考试工作队伍,保证了自学考试各项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3.服务社会、服务考生是发展自学考试工作的根本要求
自学考试的根本特点是以考促学。国家考试把考和学结合为一体,形成了高等教育的教育形式,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我们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坚持以服务社会、服务考生为根本宗旨,努力为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文化范围。我们先后建立了招考资讯网站、考生呼叫中心、自学考试网络学堂;制作了多媒体辅导课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网上转并档等,极大地方便了考生;狠抓了考场环境标准化建设,为考生创造良好的、人性化的考试环境;加强了自学考试文化建设等。
4.坚持标准、规范管理是确保自学考试质量的关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并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标准。这就从根本是保证了自学考试的权威性,从而使其成为具有权威性的对校外学习者的学习成就认可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质量,我们始终把坚持标准、规范管理作为保证自学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和完善了自学考试各项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坚持严格要求不放松,把市领导提出的试卷安全万无一失,考试管理滴水不漏作为考试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把确保试卷安全、严肃考风考纪作为自学考试的生命线和社会形象工程来抓;使得天津市的考试安全、考风考纪一直处于良好的状态。同时,我们还以信息化推动管理手段现代化,开发了全市统一的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
天津市自学考试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的成绩,离不开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国考办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教委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委办局、区县、高校的通力合作,离不开自学考试战线的广大教师、管理人员的辛勤奉献,以及考生们的努力。我再次向所有支持我市自学考试事业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三、十一五展望
十一五期间,自学考试的工作将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不辜负各级领导和广大考生的期望,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坚持发展、再创辉煌。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自学考试工作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为定位,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的制度优势和天津市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坚持进行制度创新,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需求;面向农村、面向企业、面向社区,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考生为中心、以规范保质量、以创新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确保我市自学考试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天津做贡献。
(二)任务目标
1.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加强自考队伍建设
完善组织管理机构,提高自学考试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是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需求。根据自学考试在新时期的定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决策的科学化以及对自学考试质量的有效监控,因此需要动员各方面的专家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自学考试的工作及专家咨询决策机构。拟建立和完善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委员会、自学考试教材建设委员会、自学考试教学督导委员会主考校工作联席会自学考试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 保证自学考试科学健康发展。
加强对自学考试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培训。自学考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很广,参与的人员众多。要凝聚这样一直队伍,一定要用共同的价值取向统一队伍的思想认识,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自学考试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还要加强对自学考试不同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做到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以提高工作水平。
2.构建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
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促进和谐天津的建设,自学考试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适应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专业课程的调整要贴近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开考专业标准,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有用人才。确立与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和定位相适应的开考课程体系,建立起适应自学考试特性要求的课程体系和标准。
大力推进面向农村、企业开考的专科专业,要打破学科本位的专业课程设计理念,以能力本位的理念设计专业课程,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新模式。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服务,为滨海新区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探索建立区域联合开考专业体系建设的模式,在经济和文化背景、社会需求具有共性的地区,充分合理地配置高等教育资源,推进自学考试区域合作的发展。
实行学历证书与非学历资格证书的相互沟通。
3.努力构建各种教育形式相互沟通与衔接的立交桥
证书互认制度是拆除各种教育类型、教育形式之间相互隔绝之墙,实现各种教育因素综合化、一体化的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自学考试的学习成就认可制度使其在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沟通方面有着其独特的优势。要按照学分互认、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衔接,探索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电视大学、网络学院等教育形式的沟通与衔接,为学习者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改革评价方式。针对自学考试的特点,要更加关注考生的学习过程,探索建立过程性评价、实践环节评价、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以使对考生的评价更加科学、全面、合理。
充分发挥天津市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为环渤海经济区服务。
4.健全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构建社会化的助学网络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以考促学是自学考试的基本运行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满足不同生源群体的学习需求。要充分发挥各类助学机构的助学积极性,采取面授、函授、网络、课件、辅导材料等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助学活动。
大力发展网络助学,建设学习超市。今后要把基于互联网的自学考试助学体系建设作为建设社会化助学网络的重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际交往的习惯和信息传递的方式,也改变了人类对知识、能力和技术的传统认识。自学考试的学习网络应以人性化服务为宗旨,以交际、学习、服务组织为载体,在加大自主资源的投入的同时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构建涵盖精神文化、组织文化、科学文化、技艺文化和娱乐文化的功能强大、便捷通畅、有亲和力且形式多种、相互融合的交往、学习网络。在实施网络助学的过程中,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挥社会力量、主考学校的积极性,共同构建覆盖面宽、助学范围广、纵横交错的网络助学体系。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招考资讯网站、呼叫中心等现代化传播工具,大力宣传自学考试的政策、信息;发布考试计划、大纲等;增加网上学堂的课程;继续扩大网上服务的功能,建立网上教材发行平台;逐步实现考生通过网络基本可以得到全方位的服务。
要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构建独具特色的自考文化,为对考生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5.以信息化推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要把信息化建设放在自学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以信息化带动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考生及各有关部门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要抓好自学考试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其功能。要把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成为能够集考务考籍管理、计划管理、助学管理、考生服务为一体的,能够连接各个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主考院校、助学机构的标准化的、快捷、安全的、互联互通的信息管理平台。
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电子监控考场的建设力度,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电子监控考场。
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考场环境标准化建设,争取在两年之内所有考场都能达到考场环境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同志们,形势在变化,事业在发展。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在教育部有关司局的指导下,同心同德,奋斗拼搏,为实现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的跨跃而努力,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副主任 乔丽娟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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